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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九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8-28 12:5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6日- 12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嘉兴市民政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嘉兴市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民政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认领,不回避、不推诿,不折不扣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项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明确整改“四张清单”。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巡察整改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点。注重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物”。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内警告1人,批评教育、谈话提醒19人;建立完善制度30项,清退款项61.21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已召开党委会议9次,每次党委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并结合学习内容及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下发《2024年中共嘉兴市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有时间安排、有内容指导、有交流研讨。今年以来已开展中心组学习10次,每次学习均选取1-2名党委委员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发言。合理安排好党委会学习议题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议题,做到有分有合。

  二、关于“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精神不足,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分别召开工作会议,深入查找项目延期开工原因,并就下一步如何提高项目推进力度提出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举措。

  (二)统筹数字化建设项目。下发《嘉兴市民政局电子政务项目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我局电子政务项目审批管理。明确嘉兴市“智慧民政”平台使用功能,强化平台使用和数据申请,明确数据调用流程和办理时限。开展电子政务项目预审,邀请专家评审共形成针对性修改意见38条。关停“嘉兴地名”微信公众号,有关内容通过“嘉兴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召开全市慈善总会工作座谈会,2024年将联动各县(市、区)开展“建一批慈善工作站、建一批慈善超市、建一批慈善专项基金、建一批慈善项目、打造一批慈善品牌”活动。出台《关于推进全市慈善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意见》,开展全市慈善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多多益善”平台使用。与嘉兴传媒集团签约设立“红船少年慈爱基金”,在《南湖晚报》设立“嘉禾益善”栏目,全方位宣传嘉兴慈善工作。

  三、关于“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有差距,服务保障民生工作存在不足和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布局,全市建成86家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12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拓展建设295个睦邻点,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集中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无感服务智能终端设置检查及“回头看”,85家机构和78个智能终端点位均正常运行。印发“老有康养”实施方案,今年将建设30个社区老年食堂,200个助餐点。下发《关于调整完善全市为老助餐、配送餐服务有关政策的通知》,打通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普惠助餐资格,让全市在嘉老人全城享受普惠助餐服务。

  (二)加大社会养老机构管理力度。联合市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开展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联合检查,范特困供养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加强养老机构收费监管。

  (三)加大特困供养机构管理力度。2023年开展全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发现的26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指导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部署各地对本辖区内特困供养机构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对全市特困供养机构进行暗访抽查,下发《关于全市特困供养机构规范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单位限期整改。

  四、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局主管的社会组织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全市共有登记社会组织5012家,评估等级4A及以上社会组织421个。社区发展基金会63家,数量和镇街覆盖率均列全省第1。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2023年嘉兴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持有社工证比例达到60.02%,全省排名第三。   

  (二)加大对市殡葬协会的监管力度。听取市殡葬协会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其召开理事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督促指导市殡葬协会完善《嘉兴市殡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嘉兴市殡葬协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三)开展社会组织自查自纠。下发《关于开展局主管社会组织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下发《嘉兴市民政局关于修订<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不适合条款进行修改。

  (四)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注销民政会计协会,建立月度例会制度,涉及财务相关文件学习、难点解读、工作布置均在工作例会上进行。今年以来已召开工作例会4次,其他重要工作布置会9次。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学习教育和分析研判,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局意识形态工作。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层层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制定市民政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下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意识形态有关制度。压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个人述职报告内容。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要点。

  (三)加强阵地管理和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新媒体阵地维护,及时做好留言的收集、整理、办理及回复工作。加强力量配备,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并提出工作要求。下发《嘉兴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工作部署,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2024年局工作要点,与日常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布置开展2019-2023年内审工作“回头看”,听取3家单位自查情况汇报,并就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开展2021-2023年“二级巡查”工作“回头看”,督促市救助管理站、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做好发现问题整改,并听取了市预算会计核算民政分中心、社会福利与移民服务中心2023年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督促被巡查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七、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下发《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就廉政风险防控作出承诺,共梳理岗位潜在廉政风险368条,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395条。

  (二)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对2020年以来违规违纪受到问责的情形进行通报,增加廉政教育的针对性。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开展党风廉政现场教育,观看有关宣传片,局党委书记上廉政微党课。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大讨论活动。

  (三)规范廉政档案填写。开展廉政档案填报培训,加强辅导和指导。赴纪检组开展廉政档案现场审核,查漏补缺,确保廉政档案内容详细、准确,从源头上预防“微腐败”。

  八、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公务接待。组织局财务人员对“三公”经费使用开展培训,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坚决退回。下发《嘉兴市民政局收入支出管理规定》,明确支出范围和审批流程,规范财务管理。

  (二)规范公车使用。下发《嘉兴市民政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公车使用范围,规范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涉及公车使用的局属7家事业单位均有针对性地修订公车管理规定,明确岗位设置和负责人,细化使用管理流程。

  (三)规范公车管理。下发《关于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发现共性问题,督促整改,销号清零。督促各局属事业单位规范公车使用,明确各单位要严格公务用车能源、保险和维修(保养)的登记和公示制度,每季度公示车辆使用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九、关于“内控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下发《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不合适条款及时进行修订,并形成自查报告。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形成《关于对局属事业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通报》。

  (二)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召开固定资产专题培训会议,深入学习《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嘉兴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固定资产制度执行情况抽查,抽查3家单位资产盘点情况,反馈问题限期整改。完成2024年资产盘点工作。

  十、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福彩公益金管理。在局网站公示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及相关项目情况。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2022年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信息公开情况自查通知》,对三家单位开展抽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嘉兴市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福彩公益金管理。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调整2024年地名编制志工作预算,开展2019-2022年地名志编纂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回头看”,经自查,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十一、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采购管理。下发《关于对2021-2023年采购项目“回头看”的通知》,并抽查三家单位。完善市社会福利院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程序。修订并下发《嘉兴市民政局自行组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自行采购工作,预防廉政风险。召集各单位采购人员召开工作会议,学习省、市及局机关有关采购文件精神,提高采购人员业务能力。

  (二)规范采购主体。规范采购主体,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两个项目已于2023年纳入局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处管理,并以嘉兴市民政局为主体开展招标采购。

  (三)规范承接主体。开展项目采购情况自查,强化采购承接主体规范。下发《嘉兴市民政局项目实施流程管理规定》,明确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涉及10万元以上项目提交会议审议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项目流程管理。

  (四)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强化合同履约,督促市社会福利院健全项目验收程序,组建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在履约完毕后开展验收工作,重点对其票据、合同、凭证等材料进行核实。

  十二、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政治执行力。认真学习贯彻本次巡察整改要求,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项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做到整改措施条条有实效。每次党委会均安排理论学习,月度局务会议安排学法。严格执行领导批示、重大工作落实闭环机制,制订工作交办落实表,指定专人定时催办,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2024年春节期间,局领导带队赴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督查检查。局党委听取事业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月定期听取各事业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专题听取2023年“二级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并部署2024年工作。

  (三)规范议事决策。下发《嘉兴市民政局项目实施流程管理规定》,规范项目流程管理。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和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全部集体决策。今年以来,共决策“三重一大”事项32个。

  十三、关于“‘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党建工作。印发局党委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任务。局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基层党建各项任务。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召开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工作部署会,谋划研究了局机关服务品牌“嘉民有爱”。配备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局党委于2023年8月配备1名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做到专人负责、职责明确。

  (二)规范党建工作。下发《嘉兴市民政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规范审批程序,成为预备党员须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批复。对受处分党员开展结对帮扶、回访,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规范开展帮扶。

  (三)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下发局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及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建立局领导联系党支部制度。开展基层党支部台账资料交叉检查,发现共性问题5个、个性问题2个,督促各党支部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对3家公益二类单位的资金收支核算监管进行调整提级。

  十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分别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深入开展谈心谈话80余人次。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二)加大工作指导。下发《关于建立局领导联系党支部制度的通知》,结合分管条线每名局领导联系2至3个党支部,并明确局领导、机关党委委员列席事业单位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党支部的经常性指导。局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参与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规范组织生活记录。开展对局各党支部记录本的交叉检查,提升记录的规范性。各基层党支部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所有批评意见均规范记录。局机关党委对市救助管理站党支部开展工作检查,查阅了近5年工作记录,不断规范会议记录。

  十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系统谋划。2023年8月以来共提拔任用副科级干部6名,其中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3名。通过下村锻炼、见学顶岗等,推动年轻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比学赶超。梳理空编情况,及时申报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人,储备后备力量。

  (二)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下发《干部定期轮岗交流规定(试行)》,2022以来共交流轮岗7次。积极向上争取周转编制,并完成对部分中层干部的谈心谈话。结合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置社会福利与老龄工作处,并将市老年活动中心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合并。

  (三)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完成了对2022年5月任用中层干部、2022年9月职级晋升干部的人事档案补充审查,材料均已补充完整。对2022年以来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干部的档案任前审查进行“回头看”。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工作要求,注重加强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的检查核对。

  (四)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下发《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任用(录用)制度》,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开展。明确2024年9月前须完成最近一批试用期满的4名科级干部的考核工作。

  十六、关于“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还未整改’‘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嘉兴市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福彩公益金管理。加强对局重点文件制定的过程性监督。下发《嘉兴市民政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

  下一步,嘉兴市民政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全体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持续抓好整改,对于少数复杂问题还未完全整改到位的情况,通过抓紧责任落实、抓牢整改措施、抓出整改成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巩固成效,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常抓不懈,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以科学完善的制度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三是立足实际,提升工作成效。以巡察为鞭策,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到公共服务“七优享”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去,将整改的过程转变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83958990;邮政信箱:嘉兴市中环南路1469号中南大厦11楼嘉兴市民政局。


  中共嘉兴市民政局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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