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中共平湖市纪委监委机关关于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07 17:00

  根据嘉兴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12日至10月14日,嘉兴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平湖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提级巡察。2022年12月29日,嘉兴市委巡察组向平湖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平湖市纪委监委机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嘉兴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逐条认真研究,提出整改举措,逐项销号落实,从严从速推进各项巡察整改工作,以全面整改的实际成效检验政治建设实不实、队伍作风硬不硬、执纪为民优不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市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对研究部署、督促推进、结果反馈等关键环节主动把关;责任领导负具体责任,按照分工牵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承办单位负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坚持跟踪问效,狠抓整改落实。建立巡察整改“四张清单”,责任单位每周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对照整改要求和时限,做好跟踪督促,实行销号管理,推进问题整改限时办结。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建立完善制度24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开展系统学习。制定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等。通过清韵学堂、支部会议、培训研讨班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围绕护航打造金平湖璀璨明珠开展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4个。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监督,与金山区建立联合监督协作机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个。制定《聚焦试点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等试点任务专项监督。

  (三)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协助市委出台《平湖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紧盯春节等重点时段,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7轮,立案查处15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起。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纳入整治范围应用36个,消减取消或整合兼并23个,减少率63.9%。对减轻基层负担二十条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8个。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清廉单元建设更加有力。出台《关于清廉平湖建设五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建立清廉示范点建设“领导包干+专班培育”联系制度,督促指导清廉示范点培育创建提升工作,5家单位获评省、嘉兴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监督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荣获2022年度浙江省清廉交通建设成绩突出单位。

  (二)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更加彻底。出台《平湖市纪委监委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建立巡察整改反馈情况通报机制与日常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压实整改监督链条。梳理近两年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形成巡察整改清单并开展“回头看”,责令限期整改问题3个,提出意见建议5条。

  (三)推动行贿问题治理更加到位。实行行贿人名单管理制度,梳理行贿人信息251条。加大行贿治理力度,已查处行贿人6人,其中4人具结悔过、1人判处刑罚、1人党内严重警告。出台《平湖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联动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查处诬告陷害1例。

  三、关于“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严肃查处,重点查处了平湖市当湖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相关问题,并对涉案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纪检监察网评员队伍建设,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题辅导。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言行举止,全员签订严守“九个严禁”承诺书。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组织开展6次庭审旁听,累计参与350余人次。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协助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发反馈意见79份,反馈问题88个。深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落实以谈心谈话、述责评议、信访研判、画像评价、工作纪实为内容的“2+2+1”监督工作机制。加大招投标、国有企业、政法、工程等重点领域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相关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二)进一步加大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惩治力度。大力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已查处问题7起7人。出台《关于加强对“一肩挑”后村(社区)主职干部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对3个重点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发现问题7个。针对相关镇街道资产底数不清问题,对6名干部开展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

  (三)进一步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发挥廉洁文化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各类廉洁文化主题活动。开展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一案双查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整理汇编平湖市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

  五、关于“统筹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尽责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派驻机构日常监督成效。开展项目化监督工作,共确定重点监督项目21个。建立派驻机构监督力指数考评晾晒机制,指导各派驻机构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派驻机构自办案件12件,覆盖率72.7%。出台《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的意见》,拓宽派驻机构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二)强化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办案能力。组织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专业素能提升班,抽调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提升办案能力。强化“室组地”联动办案,镇(街道)纪委发现处置问题线索222件、自办案件37件。

  (三)充分发挥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下发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示范创建方案,确定示范点选树培育对象19个。召开全市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履职推进会,交流晾晒村社监察工作亮点。实施监督履职月报制度,各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发现并报送问题信息360条,转问题线索31条,成案12件。

  六、关于“内控管理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查找廉政风险隐患。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问题定措施。全员开展“查风险、补短板、促提升”风险查找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排查廉政风险点803个,制定整改措施817条。编印《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履职文件汇编》,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对照和自查。

  (二)严格执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2022年以来影响干扰监督执纪执法权公正行使情形相关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违反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处理。

  (三)加强公务接待和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平湖市纪委监委公务接待制度》,强化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七、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市纪委监委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组织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落实各支部书记上党课并上报完成情况。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双争双评”和组织生活会。深入谈心谈话,形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和每位党员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

  (三)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按照“六有三亮”标准,完成党员活动(学习)室打造。在党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党费收缴、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等情况。

  八、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出台《平湖市纪委监委关心关爱干部职工若干措施》,选派和抽调16名年轻干部参加以案代训和顶岗挂职,建立青年干部“两对一”导师结对机制。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解决派驻机构超编问题。

  (二)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按照“一人一表、一批一档”清单化管理要求,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归档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涉及的职级晋升等材料参照选拔任用归档清单做好整理归档。

  (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组织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完成事业单位登记手续办理。出台《平湖市巡察数据信息管理中心章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运行与管理。

  九、关于“深入基层指导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班子成员赴镇街道开展走访调研。建立“四位一体”协作机制,“室组地”联动协作10次,办理案件15件,移送司法3件。加强片区联动监督,确定“室组地”联动监督检查项目8个。

  十、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打造党建文化阵地,融入平湖纪检监察元素。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委机关获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市“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示范点。深入实施“双建争先”工程,推进“一支部一特色一品牌”创建活动。

  下一步,平湖市纪委监委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突出全面整改,持续强化政治担当。突出委机关主体责任,咬住问题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做到全面改、深入改,力求改到位、改彻底,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二是突出举一反三,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三是突出成果转化,持续推动高质发展。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理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平湖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85061105;邮政信箱:平湖市胜利路380号1105办公室。


  中共平湖市纪委监委机关

  2023年7月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