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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盐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07 17: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11日至10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海盐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提级巡察。2022年1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海盐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海盐县纪委监委机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市委提级巡察反馈会后,立即成立“1+1+3”整改工作组,即1个由县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总体协调;下设1个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另设综合材料组、督查检查组、审查调查组3个工作组。以每半月召开推进会、每周召开协调会等形式,聚焦问题、深刻剖析,全面部署、压茬推进整改任务落地。县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整改进展、问题困难、典型案例等事项,对整改进度缓慢的,由分管常委(委员)进行约谈。二是精心谋划,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市委提级巡察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剖析,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划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建立预审销号制,通过查阅资料、列席会议等方式,核查措施落实情况,形成分类建账、联审核账、对号销账的整改闭环。三是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县纪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条线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主动学习总结提级巡察流程、监督重点、监督标准等方法路径,梳理政治理论学习、农村微腐败等事项,作为县委巡察重点方向。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组织处理2人,批评教育、谈话提醒5人,建立完善制度27项。

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方案,系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邀请县委党校副校长作二十大精神培训辅导等活动,并交流学习体会。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县纪委常委会常态化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建立班子成员联系镇村调研机制,明确调研课题,每季度下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1次。组织基层监督示范点“十百联创”活动,望海街道、通元镇获评嘉兴市第一批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基层监督示范点。

二、关于“政治机关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开展政治监督、专项监督前,以专题会议、咨询会议等形式学习研究监督事项。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发布审查调查信息,推动实现案件查处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组织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开展专职专用自查。制定派驻机构项目化监督清单和具体实施方案,对监督情况开展季度晾晒和绩效评估。通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统筹纪检监察干部力量,畅通系统内外人员流动,优化队伍结构。

(三)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积极防范化解新媒体运维潜在风险,更换网站运维公司,确保网站运维更加安全、稳定、高效。加强保密教育,严格落实保密办公要求,及时查纠问题和隐患。加强网站值班值守,明确值守职责。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自查自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三、关于“履行主责主业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政治监督精度和深度。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三个“一号工程”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实行“一库一单一路径”政治监督机制,建立“盐实”监督专家库,提升政治监督专业性和精准性。实行政治监督“竞跑”晾晒,今年已完成首期晾晒展示。

(二)严肃依规依纪办案。召开审查调查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部署2023年审查调查工作任务。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海盐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优化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对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三)做深做细办案“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建议—整改—述改—评估”四步骤的闭环管理模式,督促案后整改建章立制。评选2022年度优秀纪检监察建议书并进行通报。针对重点领域的典型案件,深入分析案件成因,提出以案促治建议。对违法案件、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酒驾醉驾等问题进行通报,形成警示震慑效果。

四、关于“推动巡察提升监督质效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做好巡前准备工作。县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通过召开巡察动员部署会、巡前培训会以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巡视巡察相关文件精神,做足巡察前准备。梳理制定海盐县委巡察工作任务清单、海盐县委巡察工作全流程图,明确巡察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建立县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每轮巡察前召开1次联席会议,提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等9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意识。

(二)高质量处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县委巡察办根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梳理发现问题参考清单并编入巡察工作手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巡察中期走访调研,及时为巡察组提供咨询、提出建议。健全完善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会商研判工作机制,按期高质量完成问题线索办理。

(三)落实巡后监督协同机制。由县纪委县监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进行联审,把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量关。对巡察单位开展整改绩效量化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抄送分管县领导,推动被巡察党组织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五、关于“落实自身管党治党责任有薄弱环节,干部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2023年县纪委县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现责任书分层分级签订全覆盖。县纪委书记定期听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责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领域“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召开年度述职测评会,听取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责情况。

(二)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完成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全员岗位廉政风险审核备案工作。对岗位利益冲突风险进行自查评估,防控岗位利益冲突风险和廉政风险。

(三)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三大比拼”活动,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组织开展党支部活动,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结对帮扶、过政治生日等形式,提升干部凝聚力。压实各科室、派驻机构负责人管人带队责任,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个人及家庭成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违规打探案情报告、登记备案制度。开展廉政家访,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交友等情况。

六、关于“贯彻三不腐一体推进的方针存在不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研判。落实“五张责任清单”联席会议制度,对本地区政治生态特点规律进行常态化分析、会商、研判。成立纠治“四风”工作专班,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协同配合等机制,形成纠治“四风”强大合力。开通“四风”问题随手拍,引导社会公众对“四风”问题开展监督。

(二)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出台《海盐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计划。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建立健全行贿人信息库,对于多次行贿和行贿多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贿人员重点查处。

(三)压紧压实“四责协同”机制落实到位。每季度对各单位党组织发出履责提醒,督促节点化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三步一闭环”廉政谈话机制,对新(转)任“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迭代升级“四责协同”机制,在百步试点镇(村)一体“四责协同”数字应用开发。将“四责协同”机制运行情况纳入政治生态建设评估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清单。

(四)纵深推进清廉建设。完善县领导领衔、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联系清廉单元建设的“双联”机制,督促责任单位主动担责。加强政德教育常态化建设,突出“一把手”、年轻干部、重点领域干部这三个重要群体,围绕入党、入职、提拔、退休等关键节点,进行“贯穿式”政德教育。

         七、关于“回应群众关切不够充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农村微腐败治理。步加强“一肩挑”后村(社区)主职干部监督管理,规范村社小微权力运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创新运用“群众点题”工作机制,确定2023年度重点治理项目11个。汇编《“盐说”风腐》案例集,多维度加强教育警示。

(二)大力推动基层减负。县委、县纪委分别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配套办法。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典型案例。在武原街道、百步镇建立基层作风建设观测点,对基层减负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查找问题结症、及时纠偏。

(三)持续深入服务基层。围绕基层监督、清廉建设、审查调查、基层接访等内容,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基层走访。完善委领导班子联系和片区协作制度,围绕案件查办、专项监督推进等进行适时会商研判指导,推动室组地监督有机结合。

         八、关于“内控体系不健全,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出台《海盐县纪委县监委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增设涉案财物保管专门场所。建立涉案财物出入库台账,制定涉案财务出入库交接登记汇总表,便于随时查阅对账,定期组织检查。

(二)规范财务凭证。执行委机关经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报销程序。出台《海盐县纪委县监委经费收支预审管理办法》,成立财务预审委员会,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核。

(三)规范工程项目程序。组织招投标、采购等相关业务学习。出台《海盐县纪委县监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严格遵循程序规定。成立预审委员会,邀请财政专业人士参与预审会商。

(四)规范合同协议签订。涉及“三重一大”重大项目的合同审批和财务支出,均由具体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预审委员会审核,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涉及规定金额以上支出的合同须经书记专题会、县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进一步规范用章审批管理。

九、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标准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参与文明创建、节假日值班值守等工作。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设书记信箱,主动接受监督。

(二)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出台《海盐县纪委县监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明确决策事项范围,严格遵循决策程序。出台《中共海盐县纪委议事会议规则》,实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制度,全面落实一会一纪要和议题资料备份留存。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科学配备干部队伍。优化干部结构,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完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形成老中青合理梯次配备。落实“青蓝工程”成长帮带制度,发挥青工委作用,全方位提升青年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大公开选调、公务员招录、调任、转任等力度。

(二)提升干部专业化能力。加强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发挥业务骨干的业务引领作用,开展业务讲课。组织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委机关骨干人员开展业务大比武和工作交流,提升纪检干部专业能力。推进委机关与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促进系统内的良性互动。分批次选派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机关跟班学习、参与审查调查等工作,提高履职能力。

(三)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县纪委常委会定期研究选人用人工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选人用人工作汇报。严格落实选人用人机制,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手续。对新提任中层干部进行梳理排查,及时开展试用期满测评、考核、上会等按期转正程序。

十一、关于“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县纪委常委会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不断完善机关党委、机关支部组织构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党建责任清单。“盐邑清风”获评市级机关服务品牌。开展“品牌建设提标年”活动,丰富“盐实”“盐督”“盐治”“盐味”四个子品牌。

(二)夯实党建基础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机关党委每月下发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计划和主题党日建议内容,各支部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作用,开展优秀党支部和先锋党员评选活动。

(三)关心关爱党员干部。分层分类分级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实现一年一轮全覆盖。对职务调整、岗位交流以及干部主动要求等情况,适时安排专门谈话。开展困难党员干部排摸,关心关注党员干部心理健康,加强党员干部心理辅导。丰富工会小组活动。

十二、关于“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正风肃纪督查。拓宽亲清政商关系廉情信息监督渠道,创新开通亲清政商关系“码上监督”平台,主动听取企业诉求。紧盯重要节日,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接受企业宴请、搞违规吃喝问题。对酒驾醉驾人员开展政治面貌、饮酒原因、费用来源及同行人员“四必查”,深挖酒驾醉驾背后隐形“四风”问题。

(二)全面查纠“三转”不彻底问题。加强学习与宣传,重申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专职专用和派驻机构负责人履行监督专责的有关要求。加强对专职专用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求各镇(街道)对照省纪委省监委《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20份。

下一步,海盐县纪委监委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抓好抓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持建章立制,在标本兼治上再发力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着眼于标本兼治,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健全内部监督和预防机制,扎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在整改成效上再巩固。巡察整改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整改必须持续落实、久久为功,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持续整改落地见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度建设、干部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定期督查评估,确保整改持续有力、不留死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86110033;邮政信箱: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18号。

 

        中共海盐县纪委监委机关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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