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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观派驻|强化数字赋能 推动“清廉检察”建设高质量发展

来源: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10-28 18:56

  “现在检察院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建设进展如何?”“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助力派驻监督成效怎样?”“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建设目前主要面临哪些问题或困难?”日前,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沈洪林在推进检察系统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建设时,向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工作情况。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逮捕权、公诉权是检察院的核心公权力,直接关乎司法公正、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其检察权运行发生了重大变化。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能够从源头上更加有效防治司法腐败,保证检察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在浙江省数字化改革背景下,数字检察建设如火如荼,海量数据贯通使得数字化监督成为可能,也成为必然,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数字赋能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浙廉检”应用全称为“检察院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是省纪委省监委“公权力大数据监督”重大应用的子场景之一,其被列入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应用试点以来,市纪委市监委强化“室组地”联动,该系统由委信保室牵头协调,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协同推进,秀洲区纪委区监委推进建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对检察业务熟悉的“驻”的优势,不断与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衔接沟通,邀请检察机关案管、检务督察等相关业务部室人员座谈会商,并与秀洲区纪委区监委共赴具有数字化监督基础的绍兴市检察院进行调研,共同谋划确定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设计开发子场景、子模块和具体监督指标。

  “浙廉检”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聚焦检察院核心业务,从以“案”找人、以“事”寻人两个维度出发,围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这四大检察权,针对近年来检察院案件自查、检察官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以及调研交流中查找发现的廉政风险易发多发问题,谋划确定8个子场景、21个子模块、55项监督指标。按照“小切口、渐进式”开发思路,试点一期建设逮捕权监督、公诉权监督、检察人员共性风险防控3个工作模块。

  “系统有红色预警!在检察人员共性风险防控模块。”日前,“浙廉检”应用系统上的一条预警信息显示某基层院一名检察人员的父亲在其辖区一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该监督处置系统及时推送预警信息,经属地纪委监委核查,红色预警信息属实,转为问题线索。经查,该名检察人员违反了检察官任职回避相关规定,被免除检察官助理职务,并进行谈话提醒。系统着眼推进检察机关行权规范性、检察人员履职廉洁性,运用整体智治、量化闭环的理念、方法破解改革难题,加强对检察院公权力的监督,全面助推“清廉检察”建设。

  今年以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基础上,以检察权运行为重点,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统筹开展不批捕案件项目化监督检查。项目化监督中,不断强化数字赋能,积极借力数字化改革成果,其中,“浙廉检”系统共归集工作数据708万条,产生红色预警信息15条,查实8条,运用第一种形态9人次,督促全市检察机关完成问题整改8个,健全完善制度19项。

  “该系统的上线实现了监督质效提升,通过多跨场景数据碰撞比对,实时感知检察院公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下一步,我们将统筹推进清廉建设和数字化改革工作,通过数字赋能,加强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更加有效防治司法腐败,不断助推检风检纪建设,推动‘清廉检察’建设高质量发展。”沈洪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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