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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创新实施党委班子成员“定题领责”工作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1-11-08 10:40

为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今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协助市公安局党委推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项目“定题领责”工作,由每位党委班子成员领衔一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项目,通过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具体化、制度化,推动党委主体责任深度落实。

一、明确工作项目。年初,由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分析研判,确定1至2项廉政风险大、管理任务重、制度机制有待完善的重点权力运行内容,作为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定题领责”的重点项目,如分管警保副局长确定“加强市局采购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分管法制副局长确定“推进执法过错责任追责问责”等重点项目,做到班子成员人人都至少领衔一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项目。

二、制定工作专案。项目确定后,由各班子成员组织工作专班制定工作专案,明确目标、措施、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还专门将每位班子成员的工作专案制作成《2021年嘉兴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项目“定题领责”工作专案汇编》,分发至每位班子成员供学习借鉴,以项目化管理方式抓好工作落实。

三、建立工作机制。各班子成员对“定题领责”的重点项目明确具体处室(支队)和专人负责。相关责任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和分管局领导具体要求全力抓好重点项目的实施。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每季一报制度,每季度末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局党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党委书记、局长及时作出批示,提出要求。

四、提升工作质效。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每季度对各重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意见建议。年底,各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述职报告,专门就党风廉政建设“定题领责”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向党委作出报告。同时,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也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开展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协助局党委做好分析评估工作,不断夯实主体责任落实。

通过督促党委班子成员开展“定题领衔”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引导、专项整治、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切实解决瓶颈和短板,以有效监督“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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