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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开展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述职 持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1-08-10 11:25

日前,市中院召开上半年度机关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述职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在会上通报了上半年度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

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一“牛鼻子”。实施中层述职制度,是市中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一项重要举措。每年年初组织签订《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院党组每年2次专题听取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通过领导班子测评、书记联评互评、年终考核和日常督查等,不断强化抓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促使其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据了解,之前有的党支部书记述职时,汇报业务工作多,汇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近些年,纪检监察组既靠前监督又贴身协助,每年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认真落实述职制度、参与对部门的政治督察和年度考核、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宣讲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共同推动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各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抓好党建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党建、队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推进,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升。

紧紧把好党员管理这一“监督哨”。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担负着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和监督不力,是党支部监督工作中的难点。纪检监察组以问题为导向,对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党支部把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支部建设全过程。不愿监督是思想层面问题,通过加强与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日常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定期向分管领导了解等方式,让其时刻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以监督促履责。不会监督是能力层面问题,通过加强对支部纪检委员和部门廉政监督员共同排查廉政风险和制定防控措施、指导开展监督等方式,全面提升支部建设工作。监督不力是落实层面问题,结合正风肃纪,通过“一走访三检查”督促落实,即:不定期走访支部、庭室,定期检查党组决策落实情况、检查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庭审观摩警示教育落实情况等。

高高举起失职必究这一“问责剑”。问责是管党治党的手段,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这次述职会上,驻院纪检监察组通报“四种形态”处置情况的目的就是强化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廉政意识。全市法院系统上半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共101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97人,第二种形态处理4人,抓常、抓细、抓长,让红脸出汗已然成为工作常态,将廉政“预防关口”前移,在找短板中规范管理全面从细,在严管厚爱中推动纪律约束全面从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蔚然成风。

会议同意纪检监察组的通报。会议指出,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在政治建设、审判监督管理、纪律作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的意识,全面加强审判风险防控,勇于担当作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有关部署,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动全市法院政治生态、司法生态、院风院貌持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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