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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推进清廉建设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1-07-26 10:16

       为督促推动综合监督单位纵深推进清廉建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立足实际,提高站位,把握任务要求,提出办法措施,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推进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一是压紧压实清廉建设责任。深入学习市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嘉兴建设的意见》、市纪委市监委《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保障清廉嘉兴建设纵深推进的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扎实落实清廉嘉兴建设工作任务,把清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清廉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制定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加强清廉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特别是督促局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有关职能处室承担具体工作,确保清廉建设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二是做实做细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纪检监察组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督促监督单位做好廉政风险再排查再防控全覆盖以及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各综合监督单位组织人员共查找廉政风险点986个,提出防控措施1245条,出台制度47项。督促党委(党组)聚焦制度建设,找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如市民政局制定了《国家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实施细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了《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为清廉建设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执纪。围绕对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及部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加强派驻监督检查,通过参加重要会议、谈话了解、查看资料、专项监督等方式,当好“探头”,及时发现处置和督促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障监督单位清廉建设深入推进。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对2名干部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到位情况进行了检查,对1名没有按规定扣发年终奖金的予以督促纠正,认真完成1件党纪案件结案及2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的办理处置,开展批评教育3人次,发出工作建议单3份、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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