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市财政局四项措施全力推进“阳光采购”

来源:驻市财政局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5-11-09 20:41

随着新《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将经历重大变革,监管理念和监管模式面临创新转型。为此,市财政局重点从“健全制度、简化规程、强化监督、推进公开”四个方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一是健全制度。近期,市财政局制订了《嘉兴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提高采购预算编审和采购效率。体现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关口前移和源头控制,规范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核及执行。   

二是简化规程。出台了《嘉兴市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和《嘉兴市政府采购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切实贯彻管放结合、简化程序与强化监督并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各预算单位建立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采购单位内部会商制和主管部门审核制,严格项目资金支付的审核,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三是强化监督。为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事后管理,维护政府采购信誉,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政府采购质量,防范采购中廉政风险,制定了《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管理职责,规范验收程序,强化责任意识。   

四是推进公开。深入推进“阳光采购”,重点加强采购内容、采购合同、质疑投诉、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及采购政策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以建立健全覆盖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加强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制订《嘉兴市政府采购行为主体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拟曝光一批违规采购的案件,以进一步推进依法采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