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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委专题研究二级巡察工作

来源: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17-08-21 09:17

8月18日,嘉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周建新同志主持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讨论《教育工委二级巡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巡察办《关于规范开展“二级巡察”工作的通知》,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根本任务是加强对市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方案》明确成立由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委教育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安排年度巡察工作计划,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每年视情组成1-2个巡察组,每组一般4-6人,组长一次一授权,人员每年不固定。巡察组成员由相关处室同志、财务审计人员和部分市属学校(单位)干部组成。

    《方案》明确二级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着力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题,着力发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问题,着力发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力问题。

  《方案》规定5年内对市属教育系统所有14所学校(单位)巡察全覆盖。采取综合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相结合。巡察工作与内部审计联动开展。

    《方案》明确市委教育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工作负总责,各学校(单位)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也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会前,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教育局责任处室进行商量,草拟《方案》。驻局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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