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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派驻监督突出四项重点

来源:http://www.jw.jiaxing.cn/  发布时间:2018-06-04 15:59

一是加强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和省院《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情况的监督,保证规范廉洁用权。

  二是加强对司法办案人员的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尤其在检察机关自侦部门转隶后,重点围绕可捕可不捕的案件;可诉可不诉的案件;案件定性(罪与非罪、此罪彼罪)定量(罪重罪轻、诉多诉少),量刑建议(判重判轻);民行检察中的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方面加强风险排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有关记录、通报、追责规定,严格规范上级院检察人员对下业务指导,防止以指导为名,干预插手案件办理。 

  三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是派驻监督的重中之重,驻院纪检监察组提前了解“三重一大”事项的计划安排、主要内容、操作流程等,主动与办公室、行装处等处室做好对接和沟通。对不符合要求和程序的情况及时指出纠正,确保了各项纪律制度得到落实,促进了决策程序的规范严格。 

  四是加强对干警纪律作风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市院各部门日常管理考核,加大对纪律作风、廉政勤政、工作成效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精准发力,真督实查,加大跟踪督促,并对检查落实结果定期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限时整改,促进了全院干警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升。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内”的管理教育和“八小时外”的监督检查,确保队伍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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