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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5-29 12:5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5日至6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嘉兴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嘉兴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嘉兴市统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统计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8次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通过学习反思,统一了思想认识,以“创先争优、追梦奔跑”的状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持续改进统计作风、提升统计水平紧密结合起来,从严从实、从高从紧、担当务实、自我加压抓好整改落实,奋力开创新时代嘉兴统计工作新局面。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2019年7月18日,市统计局党组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为全局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主动认领六大方面的主要问题,直接负责26条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对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直接研究部署,直接组织推动,直接跟踪督办。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局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并承担本部门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9个问题,市统计局党组进行全面梳理分析,逐项认真研究,细化解决措施,提出了71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管理,做到一般问题立行立改,具体问题真整实改,复杂问题长效整改。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先后2次召开会议督办整改进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在认真落实整改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工作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针对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9个问题,全部进行了认真整改。71条具体整改措施中,属于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54项,基本整改到位;12月底完成的12项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时间表、任务书进行整改;属于长期坚持的都落实了长效机制。在巡察整改中,制定或修订相关文件和制度16个;干部谈心谈话17人次,提醒谈话1人;清退违规资金47625.7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局党组会议学党章党规8次,局长办公会议学法律法规制度4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中央、省、市领导关于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重要决策部署15次。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到基层,2019年8月1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周明向全市镇街道统计分管领导作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勇当统计数据质量示范者》主题报告,切实履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坚决扛起数据质量监管责任。

(二)制定《嘉兴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督查制度》,完善《嘉兴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开展《嘉兴市统计局落实<关于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督查。2019年8月1日制订出台十大措施,全面落实省统计局开展整治统计造假问题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月活动,确保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我省、我市《实施意见》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研究部署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权利义务告知确认工作,明确统计底线、法律责任,进一步提升基层单位、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

(三)为提供高质量的投资统计数据和高品质的投资统计服务,2019年2月22日,嘉兴市局举办各县(市、区 )统计局、镇(街道)统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业务人员培训班;2019年8月14日,邀请省统计局投资处负责人对当前投资统计工作进行了详解,要求基层分管领导加强对投资数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8月22日,在桐乡举办投资项目联审辅导;截至8月底,共走访投资项目356个,强化投资领域统计业务规范,夯实投资统计基层基础。为助力浙江省投资领域统计管理与监测系统在全省推广并正常使用,主动承担平台应用试点工作,提供建议,优化模块,完善功能,先行先试全省投资领域统计管理与监测平台,确保投资统计数据质量走在全省前列。截至目前,全省投资领域统计管理与监测平台投资项目入库数3935个。

二、关于“攻坚破难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围绕目标任务,加强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测预警。月度开展160家工业、130家贸易、60家服务业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对出现较大波动并影响全市的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截至8月底上报7篇重点企业监测材料、4次GDP监测预警。围绕“两年”活动,第一时间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制订并落实15条服务“项目攻坚推进年”活动工作举措和10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工作举措。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主动加强省内、省外长三角城市资料收集,今年二季度起,调整充实丰富了《全省及长江三角洲城市统计资料》内容,长三角城市由江浙沪地区16个核心城市扩容为江浙沪皖26个城市,及时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参考。

(二)制定《嘉兴市统计局统计信息分析积分制管理办法》,实行统计信息分析积分制,每季通报,营造争先创优的深厚氛围,提升统计信息分析针对性、时效性,切实为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得分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升统计干部写作能力和工作水平,邀请省统计局办公室负责人章剑卫作如何撰写统计政务信息的专题辅导,邀请浙江财经大学党委书记李金昌教授专题讲授大数据及其在政府统计中的应用。今年以来,市局撰写统计专报27篇,其中市领导批示17次,而去年全年只有9次;上报两办统计信息162篇,其中录用65篇。

(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及市委书记张兵重要批示精神,我局及时组织学习研究,结合我市发展定位、发展任务、发展要求和工作重点,对浙江省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66个指标进行了梳理,经多次反复研究完善后,形成《嘉兴市高质量发展指标评价体系(2018-2022年)》,共6大方面68个指标,在此基础上印发《嘉兴市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实施办法》。为及时开展县(市、区)高质量评价工作,查找短板,引导各地全力精准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及时收集整理2018年评价数据,完成《2018年嘉兴市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报告》。在《2018年浙江省及11个市高质量发展评价报告》反馈后,我局第一时间形成《2018年嘉兴市高质量发展水平居全省第四位》和《2018年嘉兴市高质量发展评价短板指标的分析汇报》统计专报,得到张兵书记、徐淼常务副市长批示。我们还围绕数字经济、现代化、民营经济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供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决策与管理参考。

(四)2019年机构改革,完成统计执法监督处组建,同时人员调整,增强力量。及时按照省局最新部署,做好2019年度统计执法证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全市共新增12名考试人员,努力夯实执法队伍基础。统筹全市执法检查工作,下发320家统计稽查任务,仅7-8月已检查109家,立案7家。

三、关于“提高数据质量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组织实施《嘉兴市统计局数据质量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落实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强化统计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市、县统计局组织统计业务培训364期,受训人次18448人。深化统计联审辅导。市县联动开展面对面,一对一企业联审辅导,截至目前,开展联审辅导271期,参加企业3025家。完善核查检查通报制度。市局组织核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要求和意见,都通报各地。今年以来,农业、工业、投资、能源、特色小镇等专业开展了数据质量核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纠正。完善镇(街道)统计机构星级评价办法。对连续发生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予以降星处理,对发生影响嘉兴形象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在摘星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二)制定出台《嘉兴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嘉兴市统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和《嘉兴市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统计执法工作。建立统计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政府统计机构、部门统计、统计调查对象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应承担的责任。实施联合惩戒机制,认真落实黑名单制度。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建立统计负面清单,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与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海关、银行等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评先评优、行政许可实行一票否决。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截至2019年8月底,已对305家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比去年全年多了5家,其中立案查处39家,同比增加6家。

四、关于“党组会议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嘉兴市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决策机制、监管制度、责任追究等内容。完善《嘉兴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遵循原则、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做好会前准备工作,进一步明晰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独立设置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记录本,党组会议按月形成会议纪要。

(二)在2019年5月份以来开展的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局科级领导干部调任、局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以及专业人员岗位调整等,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大额资金(五万元以上)使用等重要事项一律先经党组会议审核决定后再实施。临时委托统计项目,严格做到先上会再实施。

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到即知即改,8月2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接受大家的批评。其他与会同志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落实工作,逐一查摆问题,深入开展对照检查,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红脸出汗有“辣味”。与会纪检监察组同志给予 “批评与自我批评‘带电’、长牙’”的高度评价。

(二)开展民主生活会整改回头看,党组民主生活会对上一年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作出报告,没有落实的说明原因。党组民主生活会后制订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8月21日成立局纪检监察小组,将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纳入正风肃纪督查内容,根据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由局纪检监察小组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及时跟踪落实情况。

六、关于“学习流于形式,联系工作实际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2019年3月3日-4月26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周明在省委党校参加2019年第一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修班学习、参加红船论坛报告会1期,局领导参加求是讲堂4期。认真落实《2019年度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今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24次,沈周明中心发言8次,费卫华4次,吴晓东3次,徐文军3次,蒋明祥2次,严国丽2次。

(二)加强研讨调研。结合工作提出具体措施、理论学习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够,每名班子成员积极撰写理论学习体会文章和调研文章,完成了《用高质量数据书写嘉兴高质量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中美经贸摩擦对外贸进出口企业影响情况调研报告》、《中美经贸摩擦对就业影响调研报告》《嘉兴市企业研发加计扣除新政实施效果问题及建议》《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实践与思考》等学习体会文章和调研文章。

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嘉统办〔2019〕10号),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领导和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局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局党组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强化意识形态安全。每季开展网络和信息安全自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完善《嘉兴市统计信息网资料提供和加载工作制度》,制定《“嘉兴统计”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对嘉兴市统计局内外信息网、公共QQ群、钉钉群、微信公众号、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公共平台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明政治纪律,防控违纪风险。

八、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9年8月份完成局党支部换届,增强党务干部力量,由上一届的5人增至7人,组织3名新任支部委员参加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举办的新任党务干部培训班,为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与水平奠定基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党小组认真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和台账资料整理保管工作,确保事事有记录,件件留痕迹。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小组活动,组织赴海盐县法纪教育基地,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开展现场观摩学习或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活动,不以全体干部活动替代党员活动和党小组活动。从2019年4月份起按月交纳党费,按月公示党费收缴情况。

(二)每年制订党员发展计划,加强与市发直属机关工委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发展党员名额,按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在今年吸纳一名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努力为党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九、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加强干部人事工作,分析干部队伍现状和问题,针对干部结构不合理、一线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局“一把手”与每位局领导、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征求意见,共同研究对策,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选人用人工作计划性和前瞻性,合理确定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的频率和数量规模。7-8月,选拔调任年轻干部7人,调整补充专业人员8人。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制订《嘉兴市统计局干部选拔调任工作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在方案制订环节充分征求组织部门相关职能处室意见建议,在动员、推荐、考察、公示、决定等具体操作环节严格按照《嘉兴市级机关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操作。在提任人选考察过程中,做好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

(三)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表、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表等资料齐全,纪实材料严格按照一人一表、一批一档整理归档。

十、关于“干部能上能下力度还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并落实培养年轻干部16条措施。实行干部的轮岗交流,7月份,一名局机关中层干部调任到局属参公事业单位,解决了该同志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中层正职11年)的现状。8月份轮岗5名干部。开展干部选拔调任工作,今年7-8月,局机关调任科级领导干部2人,局属事业单位提拔科级领导干部5人,其中正科级3人,副科级2人,平均年龄34.4岁,改进了干部队伍梯次结构,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十一、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指导监督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宣讲宣传。8月1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周明在全市镇(街道)统计分管领导依法统计培训班亲自作辅导报告。在8月份开展整治统计造假问题提升数据质量月活动,结合“三服务”,局领导分赴嘉善县西塘镇、海宁市马桥街道、桐乡市濮院镇、秀洲区洪合镇以及平湖市的开发区、当湖街道、新仓镇、独山港镇,开展企业走访调研,参与联审辅导,普及依法统计。2019年8月21日,邀请市政协民主监督员第十七组成员开展基层依法统计民主监督,由赵如英副主席带队赴南湖区余镇镇,了解基层统计实际情况,倾听基层意见建议,监督源头数据质量。利用统计法颁布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发挥统计信息网、统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加强“七五”普法宣传工作,确保四上单位“七五”统计普法合格证全覆盖。

(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便统计执法人员查阅统计执法检查业务知识,编印下发《嘉兴市统计法治工作手册》300册,供全市统计部门统计人员在统计执法等统计工作中学习掌握。加大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举办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能力提升培训班,结合省局各专业最新要求,由法治、工业等八大专业统计人员针对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县(市、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指导督促县(市、区)配强统计执法力量,今年以来增加了3名执法专业人员。

十二、关于“工作调研深度不够,实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局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结合“三服务”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倾听基层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今年以来局领导走访企业221家,收集困难问题44条,其中现场解决8条,本部门研究解决5条,需要跨部门研究解决31条。市、县、镇(街道)三级联动,对统计联系点调研实现全覆盖。准备3年时间实现72个镇(街道)统计中心走访调研全覆盖,今年以来局领导已走访调研镇(街道)31个。

(二)开展中美经贸摩擦等热点问题调查研究,完成调研报告1篇,统计专报5篇。针对2018年嘉兴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分析评价综合指数和2018年嘉兴市高质量发展评价得分在全省排名靠后,及时撰写《2018年嘉兴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分析评价存在的薄弱环节的分析汇报》和《2018年嘉兴市高质量发展评价短板指标的分析汇报》,供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参考。配合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党群干群融合度调查工作。为更好地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开展长三角一体化舆情调查。积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开展平安嘉兴、生态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社情民意调查不少于15个,采集样本量不少于5万个。今年以来已完成调查10个,采集样本2.9万个。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绿色发展评价、G60科创走廊、特色小镇等调查。

十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9年8月9日,举办“三公”经费报销及有关规定的培训班,通过主要政策规定的解读,典型案例的讲解,为全局干部进一步严格规范执行相关财经纪律奠定了坚实基础。认真执行《嘉兴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嘉兴市计局公务接待制度》。按规定处理有关违规问题,退回违规252元。

(二)退还2014-2018年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年度评选先进工作者奖励2.13万元。废止《嘉兴市统计局关于临时过渡住房使用的暂行办法》,取消新招入人员租房补贴及人才公寓租房补贴发放。2019年已严格按照党报征订“私订公助”有关规定执行,梳理核实2014-2018年党报党刊征订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总计25713.7元全额退还。

(三)局党组书记和分管局领导在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上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作了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由局党组书记与分管局领导进行谈话,分管局领导与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谈话,责成他们深刻反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一切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十四、关于“存在形式主义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统计巡查、核查以问题为导向,统计巡查报告,数据核查报告需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方可反馈,力戒数据核查形式主义。自巡察后,《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9年全市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嘉兴市统计局关于全面落实省统计局开展整治统计造假问题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月活动的报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市及各县(市、区)单位GDP能耗等指标的通报》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下发。

(二)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实行“三公经费”按季公示制度,上半年重点公务支出情况已于8月21日在局OA公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办公用品、统计宣传用品一律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今年以来,通过“政采云”平台网超采购19批次,尤其是巡察后7月份以来达16批次。

十五、关于“未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8月份组织开展谈心谈话17人次、任职谈话10人次、廉政谈话7人次、提醒谈话1人次。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2名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对违反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正风肃纪联合检查小组,开展经常性正风肃纪交叉检查,尤其是重要节假日,确保廉洁过节。制订《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办法》,为统计干部营造良好生活习惯,提高工作效率奠定基础。

十六、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预决算执行刚性。局党组会议严格审定预决算。预算执行严格以预算安排的科目支出内容为依据,严格按照年初细化确定的预算来控制支出。加强项目经费执行。清晰界定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确保决算数据与预算数据相符。调整财务监督小组,加强对项目经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每年在局OA公布预决算执行情况,年度通报全年执行情况,加大预决算执行公开力度,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已于8月21日在局OA公示。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

十七、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把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加强学习,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调整局领导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分担责任。印发《2019年嘉兴市统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局领导“一岗双责”。2019年2月2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周明专题听取支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9年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建引领,推进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互促并进。2019年7月24日,党组会议听取党支部换届工作汇报,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嘉兴市统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内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

(二) 2019年4月12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多次在工作会议上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着重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全局干部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开展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排查,签订岗位风险防范承诺书。2019年8月21日成立局纪检监察小组,按照《2019年嘉兴市统计局正风肃纪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党建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专项检查,切实将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两促进两提升。

十八、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嘉兴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支出标准,实行处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主要领导五级把关制度。由分管局领导与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谈话,责成他们深刻反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一切违纪违规行为发生。认真核查2014年以来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情况,其中不符合规定报销3人次,退还金额360元。完善《嘉兴市统计局会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嘉兴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执行。完善局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执行。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规定,严禁违规占用行政经费,超标准开支。2019年8月21日成立局财务监督小组。力争及时合理合规处理挂账问题。

十九、关于“合同管理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方面加强与主管部门对接,争取业务指导。分别于2019年7月22日和8月6日赴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听取意见建议,起草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二是加强与供应商(嘉兴中明统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接,征求对《补充协议》的意见。经2019年8月20日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于8月23日完成与嘉兴中明统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签订。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嘉兴市统计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之以恒促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的在统计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坚持不懈抓督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再度发生;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表、任务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将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三是坚定不移促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统计事业发展相结合。以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查补短板,拉高标杆,努力推动全市统计系统党的建设和统计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创新佳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82521545;邮寄地址: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18楼1805室,邮编:314000;电子邮箱:5233536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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