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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5-29 12:5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13日至6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嘉兴教育学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7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嘉兴教育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嘉兴教育学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对巡察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做到责任全承担、所有问题全整改、整改要求全落实。学院党委先后召开6次党委专题会、2次工作小组推进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整改要求、研究整改措施、强化问责意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细化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6方面16个主要问题,细化为36个整改任务92条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建立措施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2019年9月9日、9月18日,学院党委班子先后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题审议学院市委巡察意见整改报告,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两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学院党委先后召开6次整改落实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强化跟踪督查,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列出清单,逐项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实效。

整改以来,针对反馈的问题,所有党委成员均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免去自行设置处长助理职务3人;提醒谈话7人;批评教育3人;新建和修订各类工作方案、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累计20项,其中正式文件出台18项。

一、关于“党的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深入推进省长工程“互联+”教育资源库建设,已经录播完成1200个难度较高的高中学习视频,550个初中学生学习视频。特别在抗击疫情期间,出各类中小学线上教学实施意见,规范各学段线上教学进度,建设线上共享资源,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保障学校新学期各项教育教学目标如期实现。90学分项目、名优教师校长项目分别增设政治理论学习4课时和8课时,实现专业培训课程政治理论学习全覆盖。

(二)及时纠正党委包揽行政事务”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切实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明确党委决策与行政决策界限,规范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不断强化党的核心作用。

(三)规范党委议事制度。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题呈批工作的通知》,规范议题呈批工作,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报备党委会议题,提前下发议题内容,党委议事效率明显提升。

(四)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凡提交党委会审议的制度,都先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审议讨论各项整改制度,制定完善制度20个。将2020年定为“制度建设年”,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二、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认真梳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清单,征求处室意见3次,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3次,修订完善《中共嘉兴教育学院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新一届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末位表态,着力提升集体决策的科学性,并安排学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会议记录规定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工作和会议纪要的通知》,明确各类会议记录要求。加强议事讨论的过程性记录,认真编制会议议程清单,实施议题材料汇报制度,会议记录更加完整,内容更加详实。

三、关于“党委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提高认识,深入推进党委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制定《关于新时期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内涵。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四、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高度重视,全面提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一是结合主题教育抓整改。召开集中学习研讨会7次,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行动,形成调研报告13份,查摆问题30个,整改落实37项,始终以“学”字当头、“改”在始终,有机统筹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二是拓宽学习渠道。带领党员瞻仰红船,参观南湖革命纪念馆,聆听新塍镇沙家浜革命教育基地党课,观看《不忘初心学党章》视频教材等,多角度丰富学习内涵。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集中学习27次,交流发言16次,理论宣讲10次,撰写理论、调研文章13篇。

五、关于“对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不够及时、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肃对待,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一是及时贯彻重要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及时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落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紧密结合“八八战略”,聚焦城乡统筹、市县统筹和区域统筹,加快推进镇村教育品质提升、市本级中小学质量提升、全市普通高中统筹发展和服务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三是推进清廉学院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清廉学院建设意见》,推进清廉文化进校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关于“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各类主题教育,认真部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是多方联动促学习。通过党群联动、院校联动、师生联动学习教育更深入全面二是重心下沉做研究。通过下沉基层学校下沉镇村社区下沉支援地区,站调查研究更扎实有效。三是深挖细查找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查、组织点,让问题检视更深刻到位。四是动真碰硬抓整改。通过抓好“回头看”、落实“责任状”、紧盯“时间表”,让整改落实更有的放矢。市委巡回指导组从“学得扎实”“研得深入”“找得精准”“改得到位”四个方面对学院主题教育给予充分肯定。

七、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纠正选任程序缺失”问题。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市级机关部门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工作操作办法》要求,针对2017年7月中层干部竞聘和2018年6月监察室主任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委编办报批职数使用情况,补齐职数使用批报手续。严格按照干部选任程序,经过民主推荐、党委会无记名投票,选任提拔一名中层干部。

(二)全面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已拟定《嘉兴教育学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草案,进一步明确拟任人选的任职条件、选拔程序和审核要求等规定。

(三)严格执行干部配备规定。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干部,已免去3名处长助理职务。结合主题教育,做好“三超两乱”专项整治,确保干部配备合规合矩。

(四)严肃干部职级待遇纪律。站在政治的高度,认识 “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严肃性。一方面已向市委巡察组汇报市教工委(嘉教党[2008]17号)文件情况,另一方面按照规范流程选任该同志为教务处处长。

八、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支部建设深化年”,深入推进学院“红船引领·品质研训”党建品牌建设,积极构建“学院有品牌,支部有特色,小组有项目”创建格局。2019年评选出优秀党支部1个、优秀党员6人,并对疫情防控党员志愿者做了专门宣传,党组织吸引力不断提升。

(二)规范实施支部换届。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由党小组酝酿提名推荐支部委员候选人,经学院党委同意,召开支部换届党员大会,超过4/5党员投票选举,按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多少确定新一届支部委员人选,最后由党委审核,确认支部委员分工, 2个在职支部圆满完成换届工作。

(三)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认真执行发展党员五个阶段和25个程序规定,加强组织谈话,规范入党志愿书填写工作,如期发展预备党员1名,转正预备党员1名。

(四)全面规范党组织生活。全面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充分结合主题教育,精心组织,按要求开好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员活动室建设,及时公开党建工作信息,不断扩大学院党组织影响力。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分别于20198月、20201月,将基础性绩效纳入党费交纳基数,按照重新额定的标准交纳党费,并安排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九、关于“整治‘四风’问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基层组织活动记录。狠抓“四风”整治,严肃组织纪律,认真组织,精心策划,支部活动更加丰富,活动记录规范完善,并安排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二)加大班子成员基层调研力度。结合开展主题教育,班子成员分别领衔教育科研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初高中衔接3个重点课题。结合落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赴秀州中学(初中部)开展百年名校复兴工程专题调研3次,参与桐乡、海盐两地教育经验调研,多次开展海盐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专题调研指导。结合服务长三角首位战略,深入嘉善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教育专题调研。

十、关于“‘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从严落实财政公务接待规定,从源头杜绝公务接待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修订《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学院食堂用餐“一月一结”规定。

(二)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梳理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形成学院学习材料,明确因公出国(境)组团安排的要求。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严格按照财政审批制度,及时办好审批手续,降低审批风险。

(三)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要求,修订《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特别明确公务用车停放的严格要求,并安排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十一、关于“自立名目发放考核奖励”问题的整改情况

立查立改,规范考核奖励费用发放。一是及时清退费用。严格按照按巡察整改要求,共清退“教工之家”奖励费4200元。二是抓紧完善制度。制定《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并安排党委班子成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二、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统筹实施,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一是加强制度监督。制定了《嘉兴教育学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办法》,结合党委“三重一大 ”事项议事清单,纪委明确年度监督重点项目。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学院纪委已经就学院“自行招标”项目和大额资金支出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向学院党委提出了六点建议和进一步规范招标过程的要求。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凡涉及“三重一大 ”事项,都主动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汇报。

十三、关于“执行个人出入境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章立制,严肃出国(境)管理。一方面,加强制度管理。对照市委组织部《嘉兴市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研究修订《嘉兴教育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从严要求,明确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一年不超过1次,1次不超过21天,并统一管理个人因私出入境证件。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在2020年4月13日开学工作大会上,由学院分管领导专门解读《嘉兴教育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并安排党委班子成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十四、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经费科目列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定《嘉兴教育学院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经费使用原则。

(二)加强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财政部预算执行指导性意见,制定《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学院收支行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推进预算执行。

(三)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吸取2016年审计中对项目经费被挤占问题的教训,提高对专款专用的重要认识,保障学院事业健康发展。

(四)规范培训经费使用。制定《嘉兴教育学院培训项目操作办法》,规范学院培训项目采购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标准使用经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财务审核制度,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嘉兴教育学院建设(维修)项目推进管理办法》,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如期完成,保障学院和施工方的合法权益,并安排党委班子成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十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积极对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落实党委会报备制度。从2019年7月8日以来,先后召开的15次党委会,均邀请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

(二)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党委书记与分管领导签,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签。根据岗位职责细化责任内容,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责任书》等协议。20202月27日,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研判专题会。

(三)切实深化廉政风险排查。严格执行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要求,2019年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的专项整改排查工作,查摆廉政风险点处室30项、个人51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58项,学院预防腐败体系更加稳固,全体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四)切实完善研训人员外出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嘉兴教育学院教职工外出工作管理办法》《嘉兴教育学院教职工外出工作监督办法》,落实外出工作回执制度,聘请行风监督员,颁布研训人员廉洁自律准则,多措并举消除外出工作廉政风险隐患。

十六、关于“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制度,增强招投标、房产出租领域风险防控。一方面,完善学院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嘉兴教育学院招投标办法》,明确建设工程、机电设备、工程施工等招标活动的步骤、内容及其操作顺序,并在招投标工作中落实。另一方面,制定《学院房产出租管理办法》,主动清查学院房产出租问题,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20204月2日,学院专门召开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9年教育学院在落实三大主体责任上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三方面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着眼长效机制建设,提出了重要举措和明确要求。下一步,学院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实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学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把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大方向。贯彻市委“全面落实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强本巩基,担当使命,高水平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强烈的政治危机感狠抓正风肃纪工作,遵规守纪,干净干事,高质量推进清廉学院建设;以敏锐的政治时代感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正本清源,忠诚为民,高标准筑牢思想防线。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支部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落实“支部建设深化年”,发挥支部、党员在重点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服务能力提升年”为抓手,组织党员投身服务融入长三角首位战略、服务中小学高质量发展、服务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名校复兴工程、服务技能型人才培养、服务教育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当好排头兵。以“团队建设年”为抓手,全力构建党员思政课研究指导团队、心理服务团队、红船精神重点课题研究团队等,发挥引领作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监督机制,切实提升学院治理能力。“制度建设年”为抓手,完善党务、财务、总务、业务等领域制度建设,形成学院决策、评价、管理、考核等一揽子制度,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制度执行,保证各项制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加强重点领域监督,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为学院高质量发展创造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3-82683012;邮政信箱:浙江省嘉兴市双溪路1798号嘉兴教育学院办公室,邮编314051;电子信箱1055663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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