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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市委巡察覆盖率已达75%  110人受党纪政务处分

来源:嘉兴日报1版  发布时间:2020-01-17 15:12

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来自市委巡察办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市稳中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共分三轮对32家单位开展巡察,取得积极成效。昨天,记者了解到,八届市委巡察对象共72家,截至目前,已经巡察54家,覆盖率达75%。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

   突出“三个聚焦”

  市委历来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牢牢把握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政治体检,坚决纠正政治偏差。

  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过去一年,市委巡察始终在政治方向和工作原则上与中央、省委巡视保持一致,同时立足我市实际,聚焦责任使命,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工作中,重点突出“三个聚焦”: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市县两级全年共对32家市级部门单位、132个县级部门单位、32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着力查找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同时,紧贴群众呼声,突出扶贫领域、扫黑除恶、农村“微腐败”等重点,深入开展巡察。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巡察中来。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到基层站所、村(居)民家中专题调研、一线走访,真正做到接地气。八届市委以来,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1万多个,移交问题线索327个,推动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党纪政务处分110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

  深入总结近年来全市巡察实践经验,我市还及时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去年,市委出台《中国共产党嘉兴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中共嘉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嘉兴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各县(市、区)结合实际,也大力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建设,有力推动了全市巡察工作的规范和深入开展。

  

   创新巡察方式

   提高监督精准度

  同级监督偏软的难题如何破解?熟人社会监督抹不开面子的怪圈如何打破?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我市在整体推进党委巡察全覆盖的同时,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灵活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多种形式,打出同步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一套“组合拳”,逐步贯通省市县巡视巡察,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让巡察利剑真正发挥能效。

  开展同步巡察,选择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巡察,同步部署县(市、区)对其下属单位开展巡察,在巡察内容、巡察重点上实行联动,破除条块分割问题,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比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人防系统“机动式”巡察,对突出问题进行“大起底”,助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提级巡察,选择一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或重点经济平台开展提级巡察,破除同级监督偏软问题,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比如,对桐乡市濮院镇提级巡察时,巡察组深入各村实地走访,摸清部分村上百对假离婚骗取宅基地、群众意见极大的情况,并发现了部分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巡察组撰写专题报告,向桐乡市委提出整改建议,有效促进了该市宅基地安置政策合理调整。

  开展交叉巡察,采取市委统筹、县(市、区)联动的方式,组织7个县(市、区)对14个重点部门、重点镇(街道)开展交叉巡察,实行“客场作战”,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扩大震慑效应。

  提级、交叉巡察深刻触动了各地原有的政治生态,也深刻激发了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各县(市、区)普遍以市委提级、交叉巡察为契机,对标上级标准和要求,督促下属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肃处理责任人、深挖问题根源。比如,对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桐乡市濮院镇、海盐县澉浦镇和秀洲区王江泾镇实行提级巡察以后,四个县(市、区)党委书记迅速约谈被巡察单位“一把手”,直接指出问题,严肃给予批评,明确整改要求,真正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坚持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我市还大力推进村(社区)巡察,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各县(市、区)整合现有监督力量,逐步实现延伸巡察全覆盖,全市已经巡察村(社区)762个。嘉善县按照问题多党建弱、问题不多党建一般、问题少党建较好三种情况,将全县118个村(社区)分成重点村、关注村、常规村三个类别,紧盯群众身边微腐败,因地施策开展巡察;平湖市采取常规巡察一批、专项巡察一批、延伸巡察一批、交叉巡察一批“四个一批”办法,全方位深化村(社区)巡察。

  

   强化成果运用

   巡察成效综合体现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祖荣受贿问题,平湖市文化馆原馆长、平湖市创新演出公司原总经理陈明祥侵吞国有资产问题,桐乡市金凤凰集团下属屠甸集贸市场原出纳朱韵迪挪用公款问题……2019年,我市三次通报全市巡察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这样的力度,以往并不多见。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要把用好巡察成果作为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不断扩大巡察综合效果。”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市县党委巡察发现的问题,已经全部向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相关分管市县领导。通过督促边巡边改,共推动534个定性明确、程度比较轻微的问题即知即改。

  与此同时,我市还针对面上共性问题,召集组织、财政、审计、人社等有关部门共同分析研究,推动整改落到实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对问题实施挂号销号制管理。

  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我们还成立回访检查组,对八届市委第二轮10家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杀一个回马枪,破除被巡察单位‘一巡了之’的过关思想。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逐一督办交办,不达全胜不收兵;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强化问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委书记张兵的批示肯定,今后还将持续深入下去。”

  巡察工作,整改是手段,而制度是保证,也是最管长远的。去年,通过重点加强综合分析,全市先后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选人用人、清理干部兼职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并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在市县党委巡察整改中,推动被巡察单位健全制度1478项。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既立足当前抓治标,又着眼长远抓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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