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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9-06 18:4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2日-2019年1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原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办)党组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集中巡察。2019年2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政务数据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市政务数据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直面问题,主动担当,自觉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个分析,逐条研究提出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并围绕存在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了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全整改。三是狠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带头认领任务、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抓好整改,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对整改难点动真碰硬、态度坚决;责任处室及下属单位逐项对照分析,认真抓好整改,做到归零销号。4月26日,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查原因、找根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不留尾巴、不反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态度,按时完成了巡察整改任务。

一、关于“以主任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决定大额资金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健全落实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的议事事项要求。对照“党组职责”和“议事决策”等规定,进一步厘清了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的议事事项边界,坚决防止出现以主任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现象发生。

二、关于“有的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讨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监督,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人人发言、事事表态,严禁以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

(二)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认真做好党组会议记录,确保每次党组会议议事事项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建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清单,落实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工作机制,制定了《嘉兴市政务数据办2019年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二)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加强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关心关爱党员干部,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党员干部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

四、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提高基层党务工作骨干对加强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存档保管。

(三)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加大机关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力度,加强党支部党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检查,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

五、关于“党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严格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按时规范做好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力量,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六、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提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骨干的业务素质,加强党建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党支部会议和活动记录,推进党支部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

七、关于“个别中层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摸底调查。对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排查,认真梳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市政务数据办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嘉政务办〔2019〕14号),促进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多个工作岗位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勤政廉洁,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制定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设置、中层干部选拔和轮岗工作方案》(嘉政务办党组〔2019〕18号),调整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开展中层干部选拔和轮岗工作。8月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拔了6名中层干部(中层正职4名、中层副职2名),组织5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八、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8月,已按照省审计组关于有关奖励资金清退要求,15名工作人员清退了16000元“开放型经济奖”;其他奖励,也已经根据市里统一规定处理。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

九、关于“违规发放值班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人员全部清退完毕,65人次共清退了2600元值班费,并让相关责任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检讨。今后确因工作需要发放夜餐费的,要按照《嘉兴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嘉财政〔2016〕151号)规定,严格程序、规范开支。

十、关于“违规发放先进工作者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专题分析研究。对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临时聘用人员发放先进工作者奖,资金来源为“工作人员考核增发奖金”项目经费,符合财政预算要求,但是以“先进工作者奖”的名义发放,不符合财政预算批准的项目名称。

(二)规范发放项目。制定了《嘉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专项考核奖管理办法》,并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健全完善了下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方面的制度,通过完善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一、关于“用公款报销应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责令1名工作人员清退了已经报销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费1565.36元,并对报销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将严格执行《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办)财务管理办法》(嘉审批〔2018〕24号),杜绝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十二、关于“违规发放考勤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专题分析研究。工作人员考勤奖资金由财政预算专门安排,每年以“工作人员考核增发奖金”项目经费形式支出,符合单位财务预算标准,但是以“考勤奖”发放的科目不符合财政预算批准的项目名称。

(二)领导带头清退。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单位的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规范,5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清退了2年的“考勤奖”,共计22750元。

(三)规范发放津补贴。今后将严格执行《嘉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专项考核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财经制度和相关规定,规范考核奖发放项目名称,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

十三、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二)严格财务审批把关。所有公务接待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办)财务管理办法》(嘉审批〔2018〕24号)的规定,规范审批程序,按《嘉兴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嘉委办发〔2015〕12号)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统一安排。

(三)规范报销凭证。公务接待费用必须经市政务数据办协同应用平台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含用餐清单)、派出单位公函和公务接待申请单、公务接待报销单,否则不予报销。

十四、关于“劳务派遣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重要岗位全部由在编人员承担,劳务派遣人员主要承担辅助性工作,专门出台了《劳务派遣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从制度上确保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二)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在全体干部职工中不留死角地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签订廉政承诺书,并根据动态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充实;针对重点岗位,实行轮岗制度,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全落实。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活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和引导劳务派遣人员珍惜工作岗位,严守制度、秉公办事、爱岗敬业,筑牢思想防线,防止发生不廉行为。

(四)严格日常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机制,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工作人员严格进行追责。

十五、关于“在招标采购中存在一定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投诉件分析研判。针对招标采购中投诉反映的问题,从制度建设、专家管理、利用技术手段等几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举措,提升招标采购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

(二)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完善招标评标办法,根据项目特点对技术分实施差异化赋分,压缩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加大全市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力度,加强业主代表评审监督管理;建立“一标一跟踪”和部门协作机制,对打分异常项目,及时跟进、联合研判、依法处理,并对涉及违法的线索及时移交市扫黑办查处。

(三)防打结合,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加大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方积极举报相关线索;严格落实《异常情况定期排查上报制度》,及时向市扫黑办移送招投标领域违法线索,加强行刑联动,形成联合打击的高压态势。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开展全省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会同市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秩序。

下一步,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确保反馈意见条条落地。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整改结果的运用,进一步修订完善队伍建设、人员管理、薪酬分配、风险防控、机关党建等各类规章制度。三是坚持党要管党,确保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和服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82512015;邮寄地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四楼406室;电子邮箱:9696521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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