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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8-27 16:1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8日—12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市委张兵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的六点要求,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向市委巡察办书面报送了巡察整改方案。同时,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准存在的问题,严格整改标准,严把整改时限,深挖根源,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队、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各处(室、队、中心)按期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局党组书记先后五次召集局党组会,一次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强力推进整改落实。整改领导办公室根据整改方案,逐一细化任务,制定了整改推进表、整改任务分解方案、谈话教育细化方案。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对照认领,分头与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教育,深刻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共5位党组成员与有关人员谈话71人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以上率下,每个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压实责任,形成层层负责、上下联动、合心合力的整改工作局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本次巡察整改涉及六个方面11个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措施共59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每周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59条整改措施,完成整改28条,即时整改并长期坚持的31条。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建工作。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党员干部“基本责任”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党建方面的重点工作。组织完成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活动。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2015年以来局下属单位发生违纪问题的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局作风效能量化考核。

(二)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全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局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局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布置年度局意识形态工作,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意识形态工作承诺书。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工作的专题研究,部署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队、中心)责任人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针对这次巡察整改,分管领导对分管条线开展了集体谈话,共19人次。

(四)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各党支部每月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加强党纪党规以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性,杜绝违法乱纪现象。局机关党总支每季度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等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二、关于“党政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相关制度。在修订出台的《局党组工作规则》基础上,制定《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健全完善《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程序等内容。

(二)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议事程序。明确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分管领导对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会前征求班子成员意见进行充分酝酿,议题提交表决前进行充分讨论,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归纳总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决议,坚决杜绝议而不决现象。

三、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明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组织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六个一”红船组织生活会,把主题教育与“三服务”“两年”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结对村(社区)开展蹲点调研,走访一批居民群众,倾听意见建议。

(二)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各党支部围绕“十个大有人在”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全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开展“道德讲堂”和“队伍提升素质讲评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意识形态承诺书。

(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针对“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被查处”问题,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处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共15人次,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针对个别人员信教传教问题,在前期处理基础上,长期坚持一对一帮教措施,开展不定期走访,掌握其思想动态。

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策学习。组织政工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嘉兴市级机关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及其他配套制度,进一步提高组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水平。

(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嘉兴市级机关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局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职数报批、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程序,履行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意见程序。

(三)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长期在重要岗位的干部,强化对其日常工作生活特别是“八小时外”情况的监督管理。健全《局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对因私出国(境)情况已进行了一次排查,对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和一年内多次出国(境)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反思违规因私出国(境)存在的问题,重申制度规定严肃性。

五、关于“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层层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条线党建工作,落实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制度,党支部每半年至少一次向党总支报告党建工作。

(二)严格落实各项组织制度。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定期开展理论学习、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以上率下,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结合“马路办公”和“啄木鸟”志愿者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分组开展上路走访和随手拍主题党日活动。

(三)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各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党总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党建业务能力水平。规范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工作手册的记录,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组织生活等开展情况,每季度开展检查并通报。加强党建资料管理。每年底收集整理各党支部、党小组记录资料,做好登记归档、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津补贴发放规定,开展一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财经纪律。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的值班费48260元,分管领导约谈12名相关人员。

(二)严肃问责处理。针对直属大队、犬类管理服务中心内部审计发现的制度不完善,监督管理缺失问题,对时任犬类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免职处理,并调离该工作岗位。针对信息指挥中心二级巡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信息指挥中心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并调离该工作岗位。

(三)严格落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管理的通知》精神,坚决杜绝津补贴违规发放问题。

七、关于“落实‘三公’管理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嘉兴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和《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的通知》,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和接待标准。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财务报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办公室加强审核把关,凡是审批手续不齐、原始凭证不全、未经批准或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不予结算报销。

(三)加强公车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办公室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管理,特别是对油卡确定了专人负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杜绝用公车油卡为私车加油等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建立每台车辆出行记录台账,每次出车填写《派车审批单》。车辆维修选择市财政局规定的定点厂家,维修前报办公室审批后再维修,维修后须经办公室验收签字确认。确因工作需要租用车辆的,选择市财政局规定的定点企业,租车手续统一由办公室办理,费用统一由办公室结算。

八、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政治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批评教育。召开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参与探视服刑人员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并批评教育,明确政治规矩,引导谈话对象增强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

(二)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局党组每月组织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每次党组会议前学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增强班子成员“四个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时刻将纪律和规矩立在心头。

九、关于“2017年6月以前,局党组在履行主体责任上态度不坚决,压力不到底,对下属事业单位缺乏有效监督管理”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机关党总支和各处(室、队、中心)的具体责任,做到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组织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及党风廉政相关规定,落实《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必修课,经常性对党员干部开展纪律教育,让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每年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参观法制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等,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领导干部引为镜鉴。

(二)加强谈心谈话和日常监督管理。印制谈心谈话登记册,督促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处室负责人进行经常性谈心谈话,特别是就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每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履职谈话。强化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生活特别是“八小时外”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外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对分管条线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紧盯下属单位制度建设落实。督促下属单位建立“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主要内容,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制定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向局党组请示报告的内容和各项要求。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局党组定期对下属单位议事决策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下属单位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时任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反思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集体决策程序

十、关于“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对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原因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分管领导分别约谈相关人员,反思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要严格执行《嘉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局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

(二)加强合同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决策和程序规范性进行了一次自查,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目前合同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三)学习制度规定。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财务制度培训,重点学习了政府采购、财务规章制度、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标准、预决算管理等制度规定。

十一、关于“一些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还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修订完善《局协管员管理办法》《局支出管理制度》《局政府采购制度》《局内部审计制度》《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亮化“一把闸刀”补贴办法,加强了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听取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下属单位内控制度。根据《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完善犬类管理服务中心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登记、维修保养、油卡管理、车辆停放、费用报销等事项,明确公车管理责任,杜绝公车使用随意问题发生。犬类管理服务中心财政收支统一归口局办公室管理。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继续抓好责任落实。继续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亲自抓总;局党组经常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加强督促和协调,以坚强有力的举措,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把压力传导下去,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任职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二是继续深化问题整治。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督导机制,实行挂图作战,加强销号管理,确保巡察整改有始有终,件件落实。对一些个性问题,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回潮”反弹。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继续以钉钉子精神,开展专项治理,做到敢于碰硬;对于面上共性问题,深入分析背后的根源,加快建章立制,扎好制度笼子。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既处理点上的问题,又努力治愈面上的顽疾,既立足当前抓治标,又着眼长远抓治本。三是继续深化整改成效。以这次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与贯彻各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三级干部大会精神结合起来。敢于担当,以“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三个争当”,即争当红船的“护旗手”、争当改革的“弄潮儿”、争当创新的“领跑者”。班子成员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对分管工作用心谋划、统筹推进、大抓落实,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主动作为,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围绕“八八战略”,围绕嘉兴打造国际化品质江南水乡名城城市,围绕市局“五化十件事”的工作目标,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工作要求,勇创新、善作为,高要求、高质量地推进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和综合执法规范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83377245,联系地址:嘉兴市洪波路160号,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治处,314001;电子邮箱:jxcg_gk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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