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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组向11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7-17 10:27

经市委同意,2019年7月11日至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市司法局等11家单位反馈了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建明,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龚和艳,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方俊良,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黎群等领导出席有关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张兵书记讲话精神,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市委五个巡察组有关负责人分别向上述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

市水利局: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市水利局政治站位不够高,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重点工作统筹协调不够到位,解决问题的实招不够多;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财务预决算、部分重大建设项目、国有资产管理等事项没有提交党委会讨论;选人用人不规范,存在自行设置职务配备干部,干部在企业兼职取酬等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公务接待违反规定,公务出差把关不严,违规发放劳务费和津补贴;对下属企业疏于管理,下属企业财务管理较为混乱,未建立定点采购、公开招标、公款竞争性存放等制度,部分工程项目存在廉政风险;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不够严格,发生干部职工醉驾、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等问题。

市国资委: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市国资委政治担当意识不足,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关决策不够坚决,统筹推进国有资本、国有企业改革步子缓慢,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不严格;意识形态工作比较薄弱,党委会未就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党建工作不够扎实,“两学一做” “三会一课”等落实不够到位;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工会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部分专项经费使用绩效低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责任传导存在层层递减;对国有企业资产、投融资、大额资金存放监督管理不到位等。

市委政研室: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市委政研室发挥智囊作用不够充分,对长三角一体化上升到国家战略政治敏锐性不够强,研究的前瞻性、深入性、实用性不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室务会议与主任会议议事内容界定不清晰;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落实有差距;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支部换届、发展党员程序等工作不规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存在,深入企业不多,对基层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关注不够;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违规发放考核奖励、津补贴,课题委托费等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市台办: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市台办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工作未能及时研究部署;“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重视不够,办务会议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个别批次干部选任程序履行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与基层、企业、台胞台属联系不够紧密、调研不够深入;党报党刊征订未按照规定承担个人费用;“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嘉兴教育学院: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嘉兴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弱化,对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党委包揽行政事务的现象突出;“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够高,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存在自行设置助理职务名称并配备干部、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

市委老干部局: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市委老干部局部分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树得不够牢,个别党员干部党的信仰不够坚定;抓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意识不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存在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严、干部混岗等问题;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存在接受医院提供免费体检服务、干部兼职取酬和违规发放实物奖励等问题;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对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引导不够;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不够。

市委党校: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市委党校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破解“两类人员”的管理瓶颈、统筹全校力量开展重大科研咨政项目、发挥参谋智库作用等方面的方法举措不够多,成效不够突出;理论武装学以致用不够,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谋划和研究新时代党校工作不够深入;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参公、事业人员交叉任职现象比较突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手段方法不多。

市信访局: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市信访局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肃,“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够充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干部队伍建设没有很好地进行长期规划,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领导干部述德述职述廉述法和个人重要事项填报重视度不够;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等。

市司法局: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市司法局政治站位不够高,党委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工作谋划不深;重大决策不够严谨,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事项存在随意性;一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够,缺乏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选人用人不规范,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节奏把握不够合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存在同时发放加班费和夜餐费、公款为干部全额列支报刊费等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部分经费支出不规范,大额采购决策记录不详;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对行业协会疏于监督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对干部队伍和下属单位监督偏松偏软,存在干部职工赌博、未经审批擅自因私出国(境)等问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委第五巡察组指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政治高度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还不够强,对全市公积金事业发展的方向性、预见性把握不够精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新媒体应用与引导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滞后;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把关不够严格,选拔任用程序不到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

市统计局:市委第五巡察组指出市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精神不够到位,攻坚破难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应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即时性数据要求,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党组会议议事决策不够规范,未制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一把手”末位表态执行不严格;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等。

巡察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直面问题、全盘接受,自觉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承担责任,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落实整改,层层传递责任。要认真谋划、稳步推进,抓实抓细每个节点的工作,坚决完成整改任务,把巡察整改的政治答卷答好。要动真碰硬、举一反三,对重点人重点事深入调查、严肃处理,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全力推进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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