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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01 15:3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于2014年10月27日至12月19日对嘉兴市进行了巡视,并于今年3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

市委高度重视,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市委书记鲁俊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落实到位。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王岐山同志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明确要求,进一步统一全市上下的思想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场必须坚决打赢的“硬仗”,迎难而上、真抓严改,坚决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由市委书记鲁俊牵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林健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海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群,市委常委、秘书长孙贤龙,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连小敏,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刚组成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于3月30日印发了《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每项问题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具体的牵头市领导、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加快整改速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省委巡视组转交的181件信访件,市纪委进行了认真梳理、集中交办;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线索,及时进行了分类处置。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121件,同比上升86.15%;立案251件,同比上升10.09%,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3件、科级干部案件37件,同比分别上升200%和146.67%;结案270件,同比上升13.92%,处分273人,同比上升13.19%;移送司法机关5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57.71万元。

二、立说立行动真碰硬,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利用职权便利非法谋取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案件线索大排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案件查办力度的通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聚焦工程建设领域重点线索,对近年来240多条问题线索进行重新排查梳理,共排查出领导干部涉及插手工程建设领域的线索50件,其中市本级31件,县(市、区)19件,全部进行了分类处置。加大对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12件。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把工程建设领域作为巡察重点,于2014年下半年对市农业经济局、市水利局等4家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发现问题53个,提出整改建议30条,及时督促整改。

3.建立长效机制。及时转发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嘉兴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嘉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实施意见》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8+6+1”相关制度,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完善防止利益冲突机制。

(二)关于招投标方面存在违规操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招投标制度管理。对住房建设、市政工程、水利三个重点领域8个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纠正;印发《关于开展对招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对市县两级招投标平台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已有6家行业主管部门上报了清理情况,共清理文件32件,其中保留23件,废止5件,修改4件。

2.加强招投标过程监管。全面推行电子招标和专家评标视频公开等创新举措,完成专家评标视频系统建设,并向公众开放;进一步提高电子辅助评标比例,目前采用电子辅助评标标段达全部标段的27%;组织招投标行政监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实务操作能力。

3.坚决杜绝以抄告单形式规避招投标程序问题。一是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明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意见,杜绝以抄告单形式规避招投标程序的现象。二是切实强化项目储备计划管理,深化政府项目前期,加快项目调研、审核、报批等工作。三是对市政府各分管领导提出明确要求,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从严把关,不得随意简化、变更程序,不得再以抄告单形式为分管单位在招投标方面予以规避。

(三)关于一些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决整改私设“小金库”。一是对61个市级预算单位和社会团体全面开展私设“小金库”情况专项排查,各单位均作出未设“小金库”承诺。二是加强公务卡使用的监督。每季度对公务卡支出占比下降幅度较大和现金支出比例较高的部门进行通报。截至今年3月底,市级预算单位共办理公务卡8062张。三是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对财政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对78个部门234家市级预算单位的集中支付、会计核算的数据的全过程监控。四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下发《关于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加强监管,强化问责。

2.规范财务专户纳入财政统一管理。一是开展账户清理。对所有市级预算单位现有账户设立情况开展全面排摸。二是规范公款存放。出台《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的意见。三是开展存量资金专项清理。印发《关于清理收回部门实有资金账户结余结转资金的通知》,对市级预算单位的结余结转资金,采用“先清理审核、再上缴收回”方式清理盘活。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67个单位全额上缴,占应缴单位数的60.9%。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已将市级预算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列入2015年度审计计划。

同时,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嘉兴港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违规设立、使用财务专户问题和市商务局、嘉通集团、市农经局等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已经全部进行了严肃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四)关于政府性资产资金管理松懈,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全市土地管理。一是把土地收支全额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减免程序。自2014年12月31日起,对土地的土地出让收入减免、缓征已全部停止。并明确,以后对减免或缓征土地出让收入,要集中管理权限,并制定公开透明的审批程序,凡不符合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的,一律不得减免或缓征。三是规范土地支出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全部予以取消。

2.进一步规范国有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国资管理运行。在决策上,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机制,做到决策科学、民主、公开。在监管上,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完善企业投资、财务、产权、风险等专项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审计监察上,充分运用好审计成果,对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分类加以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力度,细化监督内容,强化监督机制,发挥好派驻纪工委作用,惩防结合,抓好廉政监督。二是加强对政府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有序管理。开展国有存量资产盘活工作。截至去年底,实际盘活18.18万平米,占三年计划盘活总量的77.86%。目前正在着手制定下一个三年盘活计划,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公有存量房产盘活率达到90%。三是加强对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公有房产出租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健全了《嘉兴市属国有企业公有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办法,进一步加强资产监管。

3.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健全了《嘉兴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嘉兴市政府采购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嘉兴市级部门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等制度,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制度,补充完善了嘉兴市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严格项目资金支付的审核,并通过引入政府采购项目购买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的办法,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督查工作。

(五)关于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少数机关部门发放值班费、加班费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对违反规定自主发放工作人员加班费和值班费的单位及涉及人员分类作出处理,并对涉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规定之外擅自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提高现有津贴补贴的标准和水平,一律不准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相关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常态化抽查,一旦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加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工作协作的通报制度,加大对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的,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六)关于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成立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嘉兴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领导带头整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同步跟进,做到了办公用房清理全覆盖。截至目前,市四套班子领导和85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6家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已全部完成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任务;市级部门(单位)下属各企事业单位同时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5月11~15日,市清房办组织了10个督查验收组对91家部门(单位)进行了整改验收。据统计,共腾退办公用房4.6万平方米。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将分别用于社会服务、公开出租或者置换拍卖。

(七)关于出国(境)疏于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实行计划量化管理。坚持以实质性任务为导向,根据“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原则,对因公出国(境)实行计划和量化管理,无具体项目或缺少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照顾性、重复性出访团组,一律停止审批。

2.严格经费预算管理。规范出国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和预算追加。严格执行出国团组审批过程中经费预审制度,未经财政部门进行经费预审的,市外事办不予办理审批。加强经费报销管理,出国经费预审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未按规定开支的,一律不予报销;持因私护照和通行证出国(境)执行公务的,一律不予报销。

3.联合开展专项检查。4月份,对全市各地各部门近三年的因公出国(境)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组成8个检查组对17个单位开展了实地抽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任务执行、信息公开、外事纪律、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截至5月12日,今年已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5批12人次。

(八)关于公车费用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市级领导公务用车管理。出台《嘉兴市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和派遣使用管理规定》,对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做出明确规定。通过严格车辆检查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公开车辆经费核算等办法,进一步加强市级领导公务用车管理。

2.严格公共交通费用管理。4月份对市本级车改单位的公共交通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类整改。同时,完善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租车管理办法,将财政相关经费预算安排、使用进度与租车审批相结合,严格控制超支租车行为。建立公务用车经费月报制度,将公务用车经费使用信息纳入年度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范围,从5月起全面实行车辆费用月度信息公开。

3.纠正违反规定借用车辆问题。对242个市级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嘉兴港区管委会借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正在进行清理整改。

(九)关于有些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办事拖沓存在“中梗阻”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领导带头做好群众工作。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市委书记鲁俊同志与有关市领导进行谈心谈话,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做好群众工作;举办“红船论坛”报告会,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群众工作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同时,制定2015年度市领导信访接待安排,明确每位市领导每年接待群众不少于4次,并在每年度的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上,专题汇报交流做群众工作情况。

2.及时回应下级请示诉求。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对县(市、区)请示市直部门未及时答复情况进行了集中梳理,督促有关部门迅速落实整改。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请示件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的办法》,要求“一般事项不超过15个工作日,紧急事项即时答复”。同时,做到每月集中统计、加强跟踪催办,每年开展专项检查、杜绝“拖办漏办”。

3.着力破除机关部门中梗阻。加强执行力建设,总结市级机关9个部门的试点经验,在全市所有市级部门开展中层干部执行力提升工作,推行“日考勤、周记实、季考评”式管理,对25个机关部门的50个中层干部岗位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在媒体公开通报。连续3次举办“电视问政”系列活动,部门领导、中层干部与群众互动,接受外部监督、倒逼作风转变。加强轮岗交流,分市级部门之间、市与区之间、市级部门内部三个层面,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轮岗交流,共有60个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的286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交流,进一步激发了干部活力。加强问责追究,制定出台作风效能执行力问责办法和问责事项移送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严肃问责。今年初以来,全市已有84名干部因效能问题被问责追究。

4.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发展改革委等9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一是对2010年底前已竣工的415个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梳理,并开展专项和综合验收,已完成386个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验收总体合格率达93%。下一步继续推进未通过验收的29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争取于2015年底前完成。二是对2011年以来已竣工项目进行排摸,下达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实现竣工项目应验尽验。三是加强在建项目跟踪,掌握项目动态,及时将竣工项目列入验收计划,实现竣工项目验收常态化。

5.加快打通城市“断头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致力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缓解全市交通拥堵情况,但因征迁工作、要素制约等影响,一些道路出现了“断头路”现象。为尽快打通“断头路”,一方面对全市的断头路进行梳理,并将梳理结果列入年度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和年度治理城市拥堵工作任务书加快推进。两年来,共打通断头路8条,开工断头路5条。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9条“断头路”已有7条开工建设。另一方面,由市政府牵头,对在建项目开展督查,对遇到的要素制约,逐项进行包干解决,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责任意识。市委常委会对今年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具体研究,专门下发文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一位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鲁俊书记在市纪委全会上就反腐倡廉建设强调要求,并与各县(市、区)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细化责任清单。在去年制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等“三份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市委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细化责任内容,明确工作要求。

3.加强监督问责。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情况和4家市级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情况分别作“一对一”反馈,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4家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十一)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是健全案件线索收集排查和统一管理机制,完善执纪执法机关涉腐信息互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反映领导干部尤其是市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实行集中排查。二是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制定出台《县(市、区)纪委向市纪委报告工作暂行办法》、《嘉兴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工作报告制度(试行)》等文件,加强办案指导。自2014年10月以来,市纪委先后查办了市农经局副局长周洪根、嘉善县人大副主任沈恩达、市水利局副调研员张建明等违纪违法案件。各县(市、区)也加大了办案力度,重点查办了一批涉及农经、环保等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

2.严格纪律要求。一是开展了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前两年查办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作风案件执行情况,对发现的2起问题予以纠正,确保执行到位。二是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专门出台《关于常态化推进正风肃纪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六大工作机制,去年10月份以来,全市共组织正风肃纪检查313次,发现问题304起,问责追究100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全市共下发通报28起,媒体曝光34起。市纪委对公车私用、违规发放超市购物卡、公款旅游等8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

3.全面开展廉情约谈和廉政鉴定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廉情约谈制度,去年10月以来,市纪委主要领导与各县(市、区)委书记、纪委书记,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70多人进行了约谈,重点了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情,“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资金监管、工程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廉政鉴定制度,制定出台《干部提任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廉政鉴定操作程序》,明确规定要在综合分析党风巡察、廉情约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作风评价等情况基础上,对拟提任干部提出具体的结论性意见。

4.加强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摄制了《2014年腐败案件警示录》,编印了“以案警醒”纪律手册,召开了农经、环保系统案件剖析座谈会,下发典型案件通报,召开行业性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系列教育活动。

(十二)关于一些单位党组织政治敏感性不强、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报告评议制度。至1月底,实现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全覆盖”。3月底前,市纪委逐个当面听取了各县(市、区)和7个市级机关部门党委“一把手”口头报告,并组织市纪委委员评议,现场提出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向县(市、区)和12个机关部门书面反馈对2014年度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建议,明确整改要求。

2.加大履职情况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以问责追究的新常态倒逼责任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要守土尽责,充分履责。今年5月,市纪委对主体意识不强、履行责任不力、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导致出现腐败和作风问题的8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进行书面通报。

(十三)关于执行组织纪律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一案双查”力度。针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等问题,加大对相关党组织和主要责任人的问责追究力度,拟出台《嘉兴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及结果运用暂行办法》。

2.加大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的抽查力度。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央要求的10%比例,扎实做好市管干部随机抽查核实工作。坚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查”。对拟提拔人选、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进行重点核查,强化抽查核实结果运用。对抽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程序。从4月1日起,分别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原始情况进行专人记录,并按一年一册的要求移交档案管理。

2.停止使用市政府抄告单。市政府从4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抄告单,对部门提交市政府需明确的事项,采用专题会议、市长办公会议,或通过正式批复等方式解决。

3.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决策机制。研究形成了“市政府重大决策基本程序规定”及“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实施后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下一步修改完善后出台实施,以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公开的决策机制。

(十五)关于个别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工作流程。市委组织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行了系统梳理,制定完善了工作流程图,并向省委组织部作了专门汇报。

2.完善考察办法。制定了《关于改进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严格考察程序、完善考察方法、落实考察责任。建立了组织部门分片联系了解干部机制,部领导带队经常性走访分片联系的部门(单位),掌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日常表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3.严把廉政关口。制定《拟提拔或重用人选廉洁自律把关程序》,明确由纪检机关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作出廉政书面结论性评价。健全完善了《市管干部任职前市委组织部听取市纪委意见和市纪委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实施办法(试行)》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纪检等单位的共同把关。

(十六)关于执行干部政策法规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撤销在市国资委设立的“企业高管中心”。组建专项工作小组,提出了规范完善市属国有企业高管退休待遇的整改工作方案,撤销市级国有企业高管服务中心,明确今后高管人员退休时不再比照机关相应职级人员享受待遇,妥善做好具体衔接工作。

2.严格规范退(离)休老干部社会团体兼职。严格执行中央、省委有关政策文件,开展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清理情况“回头看”,对各单位上报的兼职清理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进行专项抽查和督查。自省委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市委组织部未新增审批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情况。今后将严把日常审批关,健全完善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审批流程,对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的兼职不予批准,对发现的违规兼职问题,将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分类处置县处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要求,由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排摸梳理,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6名处级领导干部作了分类处置,其中,4人离最高任职年龄不满5年,按规定可不交流或暂缓交流,1人已经交流,另1人拟在近期按规定履行手续。

4.严格规范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编制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和加强县处级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嘉兴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5个严明纪律、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配套意见。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巡视巡查、党政督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范围和部门目标考核内容。针对市政府副秘书长配备过多问题,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核定了职数,已于2015年1月免去了7名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5.加快厘清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混岗混编问题。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对区内干部员工结构进行了全面排摸,并已调整5名混岗使用人员;组织开展一般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对25名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积极推行区内机构大部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力量,提升工作效能。

6.全面停止执行干部退休时提高享受待遇的政策。停止执行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退休时享受调研员待遇、正科级领导干部退休时享受副调研员待遇和县(市、区)副县级领导干部退休时享受正县级待遇、正科级领导干部退休时享受副县级待遇的政策。今后,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省委有关规定晋升职务或职级,享受相应待遇。

三、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嘉兴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市委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离省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市委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继续抓好专项整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继续以钉钉子精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定不移地向老大难问题开刀,做到敢碰硬、啃“硬骨头”。二是继续抓好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督促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特别是抓牢抓实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支持各级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三是继续抓好建章立制。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落实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章立制,扎好制度的篱笆,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以正风肃纪、高压反腐的有力举措,汇聚起深化改革发展、建设“两美”嘉兴的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12388;邮政信箱:嘉兴市行政中心市纪委信访室,邮编314050(信封上请注明“对嘉兴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http://www.jw.jiaxi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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