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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善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巡视联络办  发布时间:2015-10-16 15:33

  根据省委部署,2015年3月5日至4月3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嘉善县进行了巡视。7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嘉善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担起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编制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把解决个性问题和解决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当前问题和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推动整改落实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我县在“四个着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工作成果体现好、拓展好、运用好。

  二是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许晴牵头,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祁海龙,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滕根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全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毛永忠,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朱学军组成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三是明确职责。及时召开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分解会、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于8月6日印发《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6个具体问题,逐个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四是强化督查。定期听取各牵头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会商研究。加大监督、跟踪、问效力度,定期对26个整改行动方案的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紧盯整改进度、质量和效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对省委巡视组转交的242件信访件,县纪委进行了认真梳理、集中交办;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线索,及时进行了分类处置。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2015年3月至9月,查处了县处级干部案件1件;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干窑镇原人大副主席周林强等科级干部案件4件,同比上升100%;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59件,同比上升73.5%;立案43件,同比上升59.3%;结案35件、处分35人,同比均上升29.6%;移送司法机关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2.8万元。

  二、坚持动真碰硬,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深入整治一些重要岗位、重点领域的领导干部存在以权谋私,缺乏有效监管机制的问题。一是开展问题线索集中大排查。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大排查工作方案》,对2010年以来相关问题线索进行重新排查,共梳理出党员干部涉及工程建设、涉农资金补助等领域问题线索14条,全部进行分类处置。2015年3月至9月,全县立案查处工程建设、涉农领域案件8件,其中科级干部4件。二是加强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结合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公开工程建设领域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内控机制,加大决策、执行环节的防控力度。强化项目稽察、资金使用监管和审计监督等职责,制定年度稽察项目计划,大力开展专项检查。出台了《嘉善县县级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共审核变更项目58个,完成概算审核项目18个,其中核减投资13个项目,核减资金1010万元。严格按照《嘉善县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方案》,按计划完成年度项目竣工验收。三是健全项目管理长效机制。转发了浙江省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规定,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针对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容易发生腐败的关键环节,落实县级责任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自查与督促整改。

  (二)深入整治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放贷谋利问题。一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利益冲突防范。已起草并于近期出台《嘉善县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止利益冲突专项行动,在全县所有县管领导干部、县级国有企业集团高管中开展自查自纠,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利益冲突情况等相关内容,每位领导干部实行背书承诺,并采用上网、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到8月底已有1名科级干部实行了主动回避承诺,1名科级干部实行了组织回避调整。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信访举报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利用“12388”信访举报热线,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整合“县长热线”“机关效能投诉电话”“企业服务热线”等资源,搭建“12345”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反映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向企业借款放贷谋利相关问题线索,加快调查核实,加大查处力度。今年1-9月共收集相关问题线索3条。三是严查放贷谋利等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相关问题线索信息互通机制,加大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向企业放贷谋利行为等情况的处置力度。今年1-9月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移送问题线索2条,目前均已党纪立案。针对原陶庄镇政协联络室副主任利用职务影响到企业放贷谋利问题,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深入整治项目招投标违规现象多发问题。一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制定出台了调整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县级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服务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修订或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共清理招投标规范性文件50件,其中修改5件、废止5件。完善招标审批制度,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对个别项目因工程专业特殊、条件限制等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加大审查力度,由县联审小组进行严格审核,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采用邀请招标,今年以来没有发生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现象。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格把好招投标资格审查关,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作用,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把好资格审查关,强化对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的非主体部分专业工程进行专业分包的资质要求,严格实行标后信用评价制度。加强对项目直接定标的监管,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直接定标管理办法,对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严格控制建设单位(招标人)以直接定标方式确定承包人。针对姚庄镇“城乡统筹一体化”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招投标资格审查不严问题,已明确今后在招标确定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后,不得协助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确定施工承包人。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起草《嘉善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强化前期管理, 10月底前出台执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分类分级限额管理和工程变更联审制度,强化变更监管。今年1-9月共召开变更联审会议10次,审核项目53个,经审查未通过4个。强化稽察监管,制定了年度稽察项目计划,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今年以来,共完成嘉善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5个重大项目的稽察工作,提出整改问题19个,到8月底已完成整改16个。

  (四)深入整治土地出让领域存在违规现象,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一是坚决杜绝项目用地违规“以租代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加大土地租赁相关制度执行力度,2013年以来没有发生项目用地违规“以租代供”问题。陶庄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原存在的违规“以租代供”问题,解除了由镇政府相关部门与原租赁企业主签订的租赁协议,前期租金一次性结清;对违规地块土地及相应地面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于8月下旬依法对土地进行了公开拍租。二是坚决杜绝引进项目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出台《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规定》,规范招商引资支持政策,明确不得以“招商引资”等理由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健全“项目准入、前期评估、后续评价”等机制,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县经济开发区少数项目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问题,自2013年起已全面停止实施引进项目投资方补偿基础设施建设费这一行为;对原已签订的招商项目开展了专项清理,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精神抓好落实。

  (五)深入整治资金管理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权力寻租空间较大问题。一是规范单位资金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组织开展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摸清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财经纪律执行等情况,在9个镇(街道)、65个县级部门全面自查基础上,目前正在抽查。县总商会出借施工保证金的问题,已全部回收出借资金及利息,并责成县总商会严格执行相关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机制。针对2014年末县财政专户和行政事业单位账户有资金未进行竞争性存放问题,2015年3月成立了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领导小组,已出台《嘉善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10月将出台《嘉善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针对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为在银行系统工作的亲属“拉存款”问题有一定反映的情况,部署开展领导干部亲属在金融机构从业情况调查,对涉及的科级干部按照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的要求,进行个人承诺并主动进行回避。二是加大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农业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对2010年以来未整改到位及自查新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涉及严重违规的4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中县农经局原副局长陈土其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于2014年11月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三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围绕村级在建工程、债权债务和经济合同等,开展村级财务专项检查,梳理形成问题目录清单。到8月底已对22项工程项目进行财务资金运作检查,对1300余份经济合同进行审查,对626笔应收款和420笔应付款进行清查。已规范合同210份、纠偏合同60份、补签合同20份,追缴应收款310万元。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关于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非生产开支监管、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等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村干部利用职权挪用、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完善“三资”监管平台,推动信息化管理。加快建设产权交易平台,规范集体资产产权交易行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到8月底已完成审计20个,提出审计意见78条,已完成整改59条。

  (六)深入整治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一些领导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问题。一是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出台了《关于常态化推进正风肃纪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查纠“四风”问题、严查执行不力、整饬工作纪律、严查利益冲突等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公款旅游等行为的查处追责和公开曝光力度,确保每周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到8月底共开展正风肃纪县级专项检查33次,检查单位241家,发现问题23个并逐项落实整改,实名通报曝光14起,18名直接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2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连带追究,4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二是严肃整改公款旅游问题。加强经费管理,规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使用管理,加大对公务卡、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规范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完善县四套班子领导和科级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相关规定,杜绝借外出学习考察之名组织公款旅游。针对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公款旅游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县水上运动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问题,给予当事人政纪处分。针对干窑镇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问题,对涉及的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涉及游览景点的全部费用均已退回。三是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7月以来在规定之外自行设立的津贴补贴项目,以及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14家单位(协会)的内部财务制度、财经纪律执行和预算信息公开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及时落实整改。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管理的通知》,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

  (七)深入整治有些领导干部担当精神不足,存在“懒政”现象问题。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担当意识。全面推行“四线工作法”,深入开展比服务、比担当、比亮点、争进位“三比一争”竞赛活动。及时梳理历史遗留问题、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轻重缓急,分批分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推动问题解决。进一步厘清部门与部门、部门与镇(街道)的职责关系,健全行政问责机制,下发《关于建立问责事项移送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加强对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推诿扯皮、处置迟缓、久拖不决等“懒政”行为的问责力度。二是扎实推进解放东路临时过渡房整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所有临时过渡房居住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深入分析非法强占房屋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目前已对小区内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正对强占户实施清退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临时过渡房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职责,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模式,杜绝非法强占再次发生。三是有序畅通农民建房渠道。结合“多规合一”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修编成果,完成村庄布点规划修编评审工作,全县规划布点调整为249个。加大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力度,全力满足农民刚性建房需求。到8月底已集聚农户650户,其中刚性建房户205户;年内力争完成农房集聚1500户,其中刚性建房户1000户。四是大力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营运。加大对人力三轮车安装动力装置上路营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364起。制定出台了《嘉善县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县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回收退运补助政策,按计划办理回收手续,对剩余93辆加强日常管理,杜绝非法改装营运行为发生。五是加快治理体育路炮台口交通拥堵。自今年4月开工以来,目前已完成体育路下穿沪昆铁路改扩建附属工程建设,9月1日全面启动主体工程施工,11月启动体育路(中山路至320国道)拓宽改造工程,计划2016年8月完工并通车。

  (八)深入整治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管控不严问题。一是加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车辆购置审批工作,已停止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采购审批。2012年12月县政府办公室购置2辆排量为2.0的公务用车,车辆已不再作为领导用车,并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二是加强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县级领导公务用车驾驶员的配备,理顺驾驶员人事关系。目前1名从外单位借用、1名随带驾驶员已回原单位;剩余驾驶员将结合新一轮公务用车改革落实整改。三是加强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司驾人员教育、管理,全面落实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加油及保险“三定点”等制度,加油一律使用IC卡,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核对车号加油”,杜绝现金加油报销、公车私用、虚报里程数等现象。四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控。严格执行浙江省《关于做好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嘉善县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实施细则》,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规模和出访经费,对2015年计划团组进行调整并取消7批45人次。同时,建立因公出国(境)联合检查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九)着力整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编制“两个责任”流程图,年初专题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分解到每一位县分管领导,与各镇(街道)、各部门签订责任书。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县委常委履行“一岗双责”和专项任务完成情况。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情况逐级报告和定期汇报制度,定期部署、督促推动事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防止主体责任层层递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争先进位意识,着力解决“求稳怕乱”思想。二是全面开展廉情约谈工作。实行“四必谈”廉情约谈制度,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分级廉情约谈。至9月15日县委主要领导已与5名镇(街道)党委书记、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重点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廉洁情况进行提醒。县分管领导开展廉情约谈16人次,主要涉及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问题及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正风肃纪检查发现的问题共39个。三是加强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系列教育活动,采用“情景案例课堂”等方式,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廉政风险宣传教育,受教育党员干部达3000多人次。年底前将组织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沈恩达案等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四是加强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出台了《县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专题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县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召开专题会议或结合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工作例会等,及时传达贯彻国务院党风廉政建设等会议精神,通报已查实的腐败案件。7月31日县政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与每位分管副县长均进行了廉政谈话,分管副县长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

  (十)着力整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到8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00件,立案55件,立案数同比增加48.6%,涉及经济类案件8件,其中科级干部4件。加大问责约谈力度,对1个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对9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3名科级干部实行信访谈话,对7名干部进行函询,对5起违纪行为实行连带追究。发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梳理和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签订工作任务责任书。建立纪律审查信息中心,将干部个人情况纳入廉情信息库,实施动态监控。二是精细化规范信访处置。对近五年来办理不规范的信访件进行梳理并分析原因,完善办理时限和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干部管辖权限,分级负责,分类处置,今年对上级转办和自办的94件科级干部信访件,全部实行“痕迹化”管理,对37件科级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对实名举报信访件实行优先受理等“四优先”办理制度,到8月底共50件实名信访件都在15天内给予答复。三是强化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选优配强纪检干部,实现专职专用,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立体式”巡察,延伸监督触角,着力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下功夫,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最基层。到8月底有14个镇(街道)、部门(单位)开展“二级巡察”,对45个村(社区)、10个部门下属单位巡察发现各类问题53个,提出整改建议32条,移送问题线索11条,已有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及问责处理。

  (十一)认真整改有的重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存在以县委、县政府抄告单代替民主决策程序现象的问题。一是完善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实施办法》,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点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针对新城南区(高铁新城)项目,已落实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实施情况跟踪,严格执行相关民主决策制度。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已建立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月开展1次领导干部集中学法。认真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全部上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纳入三统一管理。到8月底已对11个文件草案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1份,提出修改意见24条;对6个报备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提出备案审查意见19条。三是严格抄告单管理。出台了《嘉善县人民政府抄告单管理办法》,涉及规划、编制、机构、人事等重大事项决策或重要政策的出台、调整事项,不适用抄告单,杜绝以“抄告单”代替民主决策等问题。2014年5月,县政府抄告单确定县国资公司、县商投集团,分别向一家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和贷款担保问题,严格按照《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与该公司进行对接沟通,按规定做好整改。

  (十二)深入整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不严,编制管理混乱,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一是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对挂牌及超越审批权限设立的机构实行合署办公,涉及7名科级干部已结合人事调整进行整改。对镇(街道)设立政协联络室及配备的领导干部,将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二是加强职数管理。从严按照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对超职数配备的制订整改计划,并分批进行整改。对合署机构明合暗分、违规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根据省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要求,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县科协2名事业人员“吃空饷”问题已整改到位。

  (十三)认真整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执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转任重要岗位,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等程序。在今年7月人事方案中,1名镇长转任镇党委书记、1名镇一般副职转任镇党委副书记、1名县级部门行政副职转任党委副书记,均开展了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等工作。二是整改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对县公安局中层岗位高配副科级领导职数,按规定由编委会进行核定;对其他未经编制部门批准高配的,于2017年9月前完成整改。三是分类处置科级领导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4名;离最高任职年龄不满5年、按规定可不交流或暂缓交流的8名;对需交流的3名,正在研究相关交流方案,将于近期完成整改。四是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成立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到8月底已完成22家单位1018名公务员档案的审核,对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档案材料不齐全等情况进行登记,下一步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五是撤销县“企业高管中心”。组建专项工作小组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规范完善县属国有企业高管退休待遇的整改工作方案,撤销县级国有企业高管服务中心,明确今后高管人员退休时不再比照机关相应职级人员享受待遇,妥善做好具体衔接工作。

  (十四)着力整治一些领导干部违规兼职,有的还领取报酬问题。一是规范清理领导干部退休后到企业兼职取酬。开展全县退(离)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规范清理情况“回头看”,组织全县退(离)休领导干部签订《不在企业兼职(任职)承诺书》。今年1-8月4名退休科级领导干部全部签订《承诺书》。在全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情况清理中,发现的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18名科级领导干部退休后在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均已于2015年5月前整改到位。二是规范清理现职科级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对巡视期间发现的县广电台台长兼任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人代表问题,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及时整改。三是规范清理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包括退离休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规范清理工作“回头看”,对各单位上报的兼职清理情况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日常审批关,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审批流程。自省委巡视组反馈以来,未新审批领导干部到社会团体兼职。

  (十五)认真整改有的领导干部组织观念不强,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够严格,少数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完善县四套班子领导外出请假审批和销假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局)级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制度的通知》,从严管理外出学习考察,从严控制外出时间和团队规模,规范审批备案,严格遵守“六个严禁”。加强对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及时给予严肃处理。针对个别县级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时游览风景区的问题,已认真落实市纪委处理意见。二是加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检查力度。今年按照12%的比例做好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已确定74名抽查对象进行具体核查。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查”,今年对20名拟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信息综合收集。出台了《嘉善县领导干部监督信息综合收集暂行办法》,明确领导干部发生婚姻变化等八类事项时,须在事后30天内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强化从严治党,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嘉善县委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县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还未完全根除,作风建设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县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一抓到底,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已经完成整改的要巩固整改成效,正在整改的要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治,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整改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推动各级各部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发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以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力建设“美丽嘉善”,努力推动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8422810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浙江省嘉善县人民大道126号嘉善县纪委信访室,邮编314100(信封上请注明“对嘉善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sxjw@jiashan.gov.cn。

                                                                                                  中共嘉善县委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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