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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五个不固定”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实效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4-12-11 17:43

自2010年起,平湖市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工作导向,探索实施“五不固定”机制,连续5年对23家单位、5个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在深度廉政体检中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把深层的原因析透,把管理的漏洞补牢。到目前,共发现问题143个,纠正违规违纪行为42起,提出工作建议57条,帮助建章立制118个。 

  一是巡查对象不固定,做到一年一明确。明确凡是上年度案发的单位、群众信访问题多的单位、上年度责任制考核得分低的单位为必巡查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审计建议整改不力的单位为必巡查单位;资金流量大、工程项目多、民生热点多的单位为优先巡查单位。五年来,先后对10个案发单位开展巡查,其中2个单位因连续案发接受2次巡查、1个单位因连续案发接受3次巡查。 

  二是巡查人员不固定,实行一次一授权。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团队库,由委局机关、派驻(出)机构、镇街道纪委三级组织中的纪检监察干部共60人组成,针对不同的巡查单位和巡查内容,随机抽取巡查人员。每个巡查小组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后,确定一名委局班子成员任联系指导员,1名市纪委兼职委员或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为巡查监督员,3到5名干部为巡查工作人员。 

  三是巡查形式不固定,实施一次一方案。通过巡查前公告征求意见、函调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了解被巡查单位在干部监督管理、执行财经纪律、经济责任审计、群众信访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确定巡查的重点内容和形式,实施专项巡查和整体巡查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整改情况和年度重点工作询问质询相结合。到目前,已经对5个单位的政府性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巡查,对2个经济管理部门进行审计式巡查,对5个单位进行整改落实情况询问质询。 

  四是约谈对象不固定,进行一次一选择。除被巡查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全部接受约谈外,根据约谈内容,可随机抽取30%的一般干部、10%的管理服务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真实情况。五年来,共发放民主测评表2500多份,与干部群众约谈近800人次,经梳理核实共发现问题143个。 

  五是回访检查不固定,强调一次一突击。巡查结束半年后,由被巡查单位对照整改建议,向市纪委就整改措施落实和取得的成效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巡查小组对汇报情况进行梳理,随机抽取重点难点工作进行突击检查,确保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听取17个被巡查单位的整改汇报,完成对15家被巡查单位的“回访评估”,被巡查单位问题整改率达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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