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2月,嘉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8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4人。其中: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2起,其中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问题71起,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86.59%。
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42起,其中,违规吃喝88起,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110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5起,这三类问题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88.02%。
受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的388人中,县处级22人,乡科级50人,其他316人,乡科级及以下占9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