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平湖:专项治理 释放酒驾醉驾“零容忍”信号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17 09:30

  “现对近年来查处的全市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广大党员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杜绝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近日,平湖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市纪委市监委下发的《关于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件情况的通报》。

  去年以来,平湖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上下联动,在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开展“禁酒驾反醉驾”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深化作风建设。

  “为建立起对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的监督‘覆盖网’,市纪委市监委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全面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 ”该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平湖市已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危险驾驶17人,给予党纪处分15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4人,严重警告3人,警告1人;给予政务处分2人,其中开除1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涉案人员中,既有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也有村社区党员和企业党员等。

  专项治理既要严肃查处,也要亮明红线。为了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提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该市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据了解,此次通报详细列举了三起典型酒驾醉驾案件,涉案的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仅自己付出了沉重代价,还损害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

  公开通报向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同时也释放出对酒驾醉驾“零容忍”的信号。一经发出,平湖市各级党组织迅速通过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禁酒驾反醉驾”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和后果,自觉提高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案例中的党员干部因酒驾造成的严重后果和惨痛教训,值得我们警醒。身为党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文明驾驶,在酒驾、醉驾问题上绝不能心存侥幸。这是为自己负,为家庭负责,也是为整个社会负责。”平湖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办公室副主任贾丹在学习完《通报》后表示,在生活中,她不仅自己要严格执行,也要做好宣传员,时时提醒亲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与此同时,该市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禁酒驾反醉驾”纳入干部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通过层层传达、层层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提醒。

  “纪检监察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加强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的日常监督,严格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坚持‘一案双查’。”该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