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嘉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8起,处理29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1人。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违规公款吃喝5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50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24起、违规公款国内旅游3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14起、其他问题72起(其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58起)。
从受处理人员级别看,县处级2人、乡科级32人、乡科级以下2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