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惩治极少数
2019年上半年,全市党纪政务立案51件,同比上升64.5%,移送司法4人。其中查处基层“微腐败”案件32件,同比上升128.6%。
1.平湖市曹桥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原正校级领导干部黄佩佩;
2.平湖市曹桥街道章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冯建根;
3.平湖市新埭镇姚浜村村民委员会原委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成秋冬;
4.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原总经理罗海亮。
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管住大多数 精准实施监督检查——有效护森林 2019年上半年,对“三大攻坚战”、“三服务”活动、文明城市创建、基层减负、减税降费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5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45个。 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阶段性突破,共查处“保护伞”7件19人,“一案三查”问责干部7人。 高质量推进市镇村三级巡察全覆盖,共对4个部门(单位)、19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发现问题274个,移交问题线索3条。 此外,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问责24人;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履职不到位“一案双查”,问责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