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之变,备受肯定 主动于细微处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落实主体责任中的形式主义为切入点,进行“一岗双责”专项检查,发现12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两年相同,并本着“小题大做”的监督精神,进行集体约谈。该项工作得到省委车俊书记的批示肯定,省纪委组织媒体采访团来海盐蹲点调研。通过媒体宣传,进一步推动了海盐的作风之变。 上半年,全县各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190人次。 对外:与职能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等协同机制 1.县总工会向县纪委县监委移送工会经费管理使用问题39个 2.县公安局移送酒驾、醉驾人员名单3批次 3.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就办公用房整治情况与县纪委县监委进行会商 对内:各业务科室建立定期研判会商机制 从不同角度梳理出阶段性信访举报、执纪查处和基层巡察中发现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6类21种具体表现,提出处置意见14条。 巡察利剑,直插基层 村(社区)提级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29条,成案3件,受到党纪处分3人。 对巡察对象中涉及主要负责人发生调整的20家单位进行“回头看”,发现并指出整改不到位问题21个。 已完成常规巡察4家、专项巡察5家,发现问题140个,提出意见建议36条。 严肃问责,力度不减 今年以来,已有18名党员干部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被追究责任。共发出《正风肃纪移送函》22份、《纪律检查建议书》13份、专题通报4份,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