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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精准发力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挥刀亮剑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8-07-26 14:34

2017年以来,海宁市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完善监督方式、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精心部署实施,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出台《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根据方案总体要求,专门制定下发年度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强化与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组建专项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以及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针对扶贫项目资金分散、扶贫对象面广量大等实际,经过前期分析排摸,重点围绕扶贫领域资金比较集中、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民政、残联等部门,确定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补助、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和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等4个领域,组织工作力量开展专项检查。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压实各镇(街道)党委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多发、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责任主体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工作责任有效落实。 

  二、强化精准督查,发现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一是做深市级督查。对全市15个部门单位的48个扶贫项目、3.9亿元扶贫资金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督查。2017年以来,督查组共对各镇(街道)、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部门开展督查40余次,全面排摸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重点对扶贫政策、资金补助等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核实,发现问题线索6条。 

  二是做实二级巡察。建立基层作风巡察区域化协作联动机制,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反映集中、扶贫资金量较大的基层单位、村(社区)作为二级巡察对象,把扶贫工作责任落实、政策资金管理使用、扶贫政策执行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截留私分情况等作为巡察重点,着力查纠基层扶贫领域“微腐败”。2017年以来,共对70余家涉及扶贫工作的基层单位、村(社区)开展巡查,发现问题232个,提出意见建议71条,移交问题线索1条。 

  三是做强部门协作。与公安、国土、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依托廉情信息系统对扶贫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将存疑的1000余条信息交由各职能部门进行房产、机动车、经商就业等信息大数据比对,发现40余条疑点信息。积极发挥民政、残联、审计等主管部门条线监管的专业优势,对各镇(街道)的扶贫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督查。 

  三、从严执纪问责,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拓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举报渠道,在畅通传统信访举报渠道的基础上,发挥网络举报主渠道作用,在“清廉海宁”网站设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举报监督“直通车”。同时,在镇(街道)和村(社区)设置举报箱、发放监督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对反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处置。 

  二是加强线索管理。对该市2016年至2017年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建立管理台账,通过建档立卡,加强管理。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交办督办力度,全程跟踪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2017年以来,共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7条。 

  三是坚持快查严处。围绕扶贫领域易发多发问题,紧盯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一律实行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快处快办,做到精准发力,精准问责。2017年以来,该市共查处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7起,其中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1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对2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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