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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以“廉政抄告单”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7-07-24 14:09

一是明确内容。以“抄告单”的形式详细反馈各领导所分管(联系)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镇(街道)党(工)委、区级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重要涉纪信访或违纪情况,以及各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情况等。今年以来,共向全区23位四套班子领导发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抄告单》26份,指出问题51条。二是明晰流程。由区纪委根据信访反映、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发现的问题,拟定抄告内容,经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形成“廉政抄告单”送分管区领导,分管区领导督促各单位加以整改落实。通过抄告督促,51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区领导共开展约谈13人次,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和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提醒谈话15人,通报批评3人,诫勉谈话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三是明责监督。区纪委对抄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并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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