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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建立“五查机制”强势推进正风肃纪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7-07-24 14:07

海宁市纪委坚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建立“五查机制”,严查严纠“四风”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共问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1人,中纪委3次选择其中案例进行曝光。一是平台筛查。综合运用国税局网上办税、财政局会计核算、农经局农村“三资”管理和审计局现场审计实施“四大”平台检查公款消费情况,两年筛查发票27万余张,对2000余张重点发票进行实地核查。二是专项排查。每年选择重点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组织全市各单位开展挂职干部津补贴发放、领导干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款竞争性存放等专项排查,并会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督办整改和处理。三是重点巡查。梳理苗头性问题较多的重点单位,结合党风廉政巡察,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委进行驻点式、巡查化监督。今年已安排10个组对21个单位进行巡察监督,促使检查更具针对性和深入性。四是举报核查。畅通网上、线下举报渠道,每逢“五一”端午等年节假期,在廉洁海宁网专门开通“四风”问题监督举报专区,落实专人进行受理,对“四风”问题反映,挂牌督办、逐一核查、销号管理。去年以来,共核查处理“四风”问题反映89件。五是常态督查。紧盯“四风”问题,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正风肃纪督查,检查对象覆盖全市各单位及其基层站所,确保“无盲区”。去年以来,共组织督查43次,督查单位1988家次,发现纠正问题15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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