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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两法两制”拓宽“四种形态”监督路径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6-12-23 17:12

  一是出台“四种形态”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对镇街道纪委和派驻纪检组考核办法,考核突出基层上报问题线索及调查结果情况、组织处理情况和自办案件中党政纪处分情况,明确践行“四种形态”的工作标准并赋予不同分值。2016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通报批评119人次、提醒谈话63人次、扣发奖金149人次、职务调整17人次。二是规范谈话函询方法。制定《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开展“面对面”谈话(函询)的实施办法(试行)》,对谈话(函询)的对象范围、工作原则、主要内容等七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了“四谈四不谈”机制。今年以来,已对27件信访件开展谈话(函询)。三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成员单位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交流探讨,逐步建立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的意见》等制度。四是完善信访办理机制。加强问题线索管理,今年共召开书记专题会议9次,对43条问题线索进行专门研究。建立信访反映问题办理首问责任制、集体研判制、限期办理制、分类交办制、联系指导制、定期分析制,先后5次对21个信访件进行集体研判和交办,到目前已经办结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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