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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效果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6-09-19 16:54

  今年以来,平湖市纪委强化抓早抓小、快查快办,实施精细化管理,以纪律审查模式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效果。截止目前,82件信访举报中,已经对21件、55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4人,党政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0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4人。主要做法:

  一、把控“四类问题”,做到分析研判“准”。强化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对反映权钱交易、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大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等“四类”信访举报件,每周召开纪委书记专题会议,由信访室、拟承办科室、案管室相关人员参加,进行集体分析研判,在集思广益中形成《信访举报事项调查方案》,明确调查重点和方式。今年以来,共对7件反映权钱交易、11件反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12件反映违反六大纪律、9件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件进行集体研判。

  二、强化“四个明确”,做到交办任务“细”。强化问题导向、责任担当,在集体研判的基础上,实施一信一方案、一信一交办,下发《信访举报事项交办单》,做到“四明确”:明确调查主体,视情由基层党委(党组)、基层纪检组织、委局职能科室成立联合调查组办理;明确调查时限,原则上为一个月内;明确调查内容,要求反映问题一个不漏;明确调查方式,采取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方式。今年以来,经集体会商,5件交由基层党委办理、11件交由基层纪检组办理、12件交由市纪委纪检室办理、3件成立联合调查组办理。

  三、明确“四种情形”,做到谈话函询“实”。强化抓早抓小、提醒警示,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开展信访调查,在实践中逐步形成谈话函询的四种情形: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过于笼统,不具备可查性的、反映个人勤政效能方面问题的、反映一般性、苗头性问题的和反映问题需要了解、提醒或澄清的实施谈话函询。如通过对全市农村“三资”管理信访问题的调查和谈话函询,共废止、修订资产违规租凭合同93份,催缴历欠租金325万余元,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干部8名。

  四、盯住“四个节点”,做到催办督办“紧”。强化快查快办、及时处置,对每一件信访举报件明确办理时限,限时上报结果。视情下发《信访事项跟踪单》,对超时办理未说明原因的、规定时限内未报结果的、实名举报件结果未反馈信访人的和应该了结未了结的实施“四个必催”。同时,对两次催办、督办未果的,视情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书记进行工作提醒谈话。在今年已经办结的信访举报问题中,平均办理时限缩短至7个工作日。

  五、实施“四个必看”,做到处置把关“严”。强化严抓严管、勇于担当,将全市8个乡镇、19个派驻纪检组划分为三个责任区块,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指导信访调查事项。通过电话督办、现场指导、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实施“四个回头看”,即看问题调查清不清、处置方式对不对、整改措施实不实和责任追究严不严。今年以来,已对基层办理的5个信访举报事项否决处置建议,其中3个信访举报事项责令重新调查,2个信访举报事项处置由提醒谈话变更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维护纪律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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