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平湖市通过正风肃纪处理130人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6-03-18 16:33

平湖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嘉兴市委28条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持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了全市党风和作风的持续改进。2015年,市纪委共组织正风肃纪专项行动56次,出动检查人员274人次,检查单位448家,向相关单位发出《正风肃纪移交函》109份,发出通报3期,全市上下共处理人员130人。一是严格公务接待,防控“舌尖上的腐败”。制定出台了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就公务接待的范围、程序、标准以及经费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开展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在各部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14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2015年,全市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24.39%。二是抓好外出审批,挤出“考察上的水份”。对公务考察实施“一个口子受理、市领导分类审批”监督机制,没有实质内容一律不准外出、未按规定程序审批一律不准外出、超过规定标准一律不准外出,全市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得到有力规范和控制,全年共核减9批次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调整11批。三是加强公车管理,刹住“车轮上的浪费”。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务用车控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暂停以新增或报废更新等方式购置一般公务用车,严格总量控制,并对保留车辆的管理使用作出严格规定。对车改后保留公务用车实施GPS定位管理,确保公务用车的规范安全使用。四是强化正风肃纪,严查“执行上的漏洞”。围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强化正风肃纪,同时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不执行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