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海盐县以“廉政项目”助推“一岗双责”落实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5-12-29 16:18

  海盐县建立实施“廉政项目”领办机制,通过指导选题、监督落实、考核评价等配套保障措施,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实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一、把好“选题关”,让廉政项目切实际 

  一是分层落实领办。分县领导,镇(街道)、部门(单位)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三个层面,根据“一岗双责”分工,要求领导干部就分管领域提出1-2项需着重完成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实行项目领办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16位县级党政领导共领办20项重点廉政项目。66个部门(单位)和9个镇(街道)300余名班子成员共领办355项廉政项目。 

  二是精心指导选题。在廉政项目的选定上,一方面结合条线认领项目,如百步镇13名班子成员认领的13个廉政项目主要涉及选人用人、国有资产管理、阳光征迁等方面。另一方面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社会热点作为廉政项目,如县人力社保局7名班子人员认领的10个廉政项目涉及社保基金管理、招考(聘)工作、职业技能考培鉴定等社会热点。县纪委利用廉情信息预警平台,选择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作为县领导推荐项目。如反映的关于加强上级奖补资金监管问题,由县长亲自领办,并确定县财政局(地税局)作为牵头单位抓好具体实施。 

  三是科学制定方案。廉政项目由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风险隐患、工作节点、监督重点和具体措施,确保廉政项目有步骤有计划落实。如县住建局一分管领导将抓好园林市政政府投资项目“阳光工程”作为领办项目,在工作方案中明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项机制,努力减少工程建设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管理漏洞,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二、把好“监督关”,让廉政项目能落地 

  一是县级检查促落实。下发《关于开展点题分责机制落实情况专题督查的通知》,督查各单位班子成员廉政项目领办情况,对未按照要求实行项目领办的8家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同时,把廉政项目领办情况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综合巡查的重点内容。如巡查中发现县水利局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不全,部分报销附件中未附接待审批表、菜单明细等凭证资料,县综合巡查组对领办该项目的班子人员进行廉政责任谈话,要求引起重视,落实整改。 

  二是同级监督促落实。各级纪检组织通过查阅工作资料、明查暗访等形式监督项目落实,定期汇总各个项目的运作情况,对进展缓慢的进行现场督查,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改进。如澉浦镇党委副书记领办的“廉洁治水”项目涉及资金量大,廉政风险高,澉浦镇纪委将其作为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督查,共发布督查通报5期,对检查发现的26个隐患要求及时整改。通过镇纪委监督,该廉政项目得到有效落实,治水工作没有发生一起违纪案件。 

  三是科技监督促落实。设计开发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互动平台。将“两个责任”分解为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监督责任共78项,并按照“任务分配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的要求,分配给每位班子成员。其中“一岗双责”的工作内容有8项,每位班子成员及时上报廉政项目的落实完成情况,通过系统提醒、预警、记分等,实现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动态监控、实时预警、痕迹管理。 

  三、把好“考核关”,让廉政项目有实效 

  一是纳入责任制考核。将班子成员廉政项目领办情况作为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责任制检查过程中,除了听取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还随机抽取1-2名班子成员,要求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特别是廉政项目的完成情况。 

  二是纳入工作报告内容。将廉政项目落实情况作为考察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实行工作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将廉政项目开展情况以班子会议形式逐个向同级党委汇报,年底由班子成员对领办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成效、问题不足等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同时完善“廉政项目开展情况”评定和结果运用,将评定结果作为班子成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纳入“一案双查”范围。加大问责力度,将廉政项目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纳入“一案双查”范围, 倒查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已有24名党员干部因“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被“一案双查”,其中科局级领导干部8人。如县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把抓好单位作风建设作为领办廉政项目,其分管科室的一名职工在县正风肃纪检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县纪委在对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该纪委书记进行了问责,并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了廉政责任谈话。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