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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检察院四项举措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5-12-28 16:17

    今年以来,南湖区检察院把“两个责任”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任务,党组和纪检组双轮驱动,立规矩、定红线、划杠杠,做到“明责、尽责、督责、问责”四到位,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建立清单“明责”。建立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负责人各司其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格局,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把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清晰。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综合考核挂钩,建立健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 

    二、强化担当“尽责”。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自觉树立“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导向,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遵守《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对分管部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出要求,带头讲廉政党课,适时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提高全院干警的廉洁意识、责任意识。 

    三、多措并举“督责”。对检察权运行11个重点部门的85个重点环节,特别是检察长权力运行中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关节点设置流程监督清单,做到执纪监督更加精准。建立“南湖检察”网站、“12309”举报电话和“检风检纪”举报电话,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宣传交流以及建立“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开检务信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工作机制。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正风肃纪和每月一次机关作风效能专项检查督查,推动检察机关作风建设。 

    四、严肃追究“问责”。从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规章制度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多个方面,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规范,落实“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研发《检察院内部监督管理系统》软件,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流程监控,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组织落实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工作,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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