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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把握“四个度”严查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5-08-13 15:06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海盐县纪委从案件查办的“速度、力度、深度、广度”上着手,切实提高违纪案件查处水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 

  一是加快调查速度。优化违纪案件反应处置机制,针对时效较紧的“酒局、牌局”问题,特别开通查处“快车道”,做到从收到信访举报到调查终结,速度快、用时短,通过“快查快办”违纪行为,最大程度消除在群众中的不良影响,扶正社会风气。如,在县供销社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性质的“牌局”一案中,县纪委在接到举报次日就完成初核、立案,并给予5名涉案人员党纪处分,涉案的3名领导干部免职处理,单位“一把手”诫勉谈话处理。 

  二是加大惩处力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七个一律”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存在作风问题的党员干部,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案后对涉案单位发出纪检建议书1份,指导案发单位做好建章立制。 

  三是挖掘追究深度。以“有权有责,权责对等”为原则,坚决实施“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截至目前,已有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因玩忽职守受到行政警告处分,5名直接分管领导因失职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名正科级领导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通过“一案双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引导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是拓宽教育广度。注重用身边案件教育身边人,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形成“以案说纪”反面教材,利用微信推送、媒体曝光等形式,开展潜移默化的廉政教育,充分发挥好案件查办的综合效果。另外,县委通过设置“逢会必讲”环节,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凡县委书记召集的全县性会议,均首谈警示教育,要求全县各单位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把中央“八项规定”和严纠“四风”有关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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