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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六项举措推动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5-07-15 14:58

平湖市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强化六项工作,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一是列出责任清单。制定相关规定,以量化评分表的形式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分解成七大类61小项,将纪委监督责任细化分解成五大类36小项,倒逼基层党委(党组)主动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将精力用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今年,平湖市委首次与各镇(街道)、部门的党委“一把手”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以签字背书的形式,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 

  二是实施单独考核。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和监督力指数考核要求,根据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强调主动发现、解决问题的实施加分,被上级发现、曝光问题的实施扣分,单位或系统内部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重处分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嘉兴市级以上组织查处通报,情节严重的,实施“一票清零”。依据“平湖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系统”,年底分别核算各单位考核分数,列出两张成绩单,分别考核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并对各单位过去一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进行意见反馈。 

  三是报告当面评议。组织19名市纪委委员对8个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书面报告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报告内容是否全面具体”、“查摆问题是否深入透彻”、“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等。分成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投票打分。同时,就该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征集意见。 

  四是现场直接质询。对8个镇(街道)和去年责任制考核相对落后的8个部门单位,由市纪委班子成员和市纪委委员集体听取汇报。根据“一把手”现场报告和日常掌握的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并进行一对一点评。对其他部门单位则由市纪委8位班子成员按照挂钩联系制度,面对面逐个听取对口联系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汇报,并进行点评,逐个提问,交办任务。 

  五是问题当面反馈。在集中汇报会上,平湖市纪委分别对全市61个单位开具“诊断书”,内容包括去年该单位责任制考核的综合得分、评定等级、工作成绩,并详细附有加分和扣分项目。当面反馈镇(街道)在信访、队伍建设、三公经费、“三资”管理、软环境建设、五项重点工作等8各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部门党委(党组)在制度执行、队伍建设、三公经费、重点专项工作4个方面的问题,责令其作出详细说明,并提出整改建议。共向8个镇(街道)提出履行主体责任方面问题35个,意见建议63条,提出具体问题及建议八个方面59条;向8个部门单位提出主体责任方面问题30个,意见建议50条,具体问题及建议五个方面32条。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明确各单位党委(党组)对考核反馈的意见、评议指出的问题,要专门研究,并向市纪委报告整改推进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在严格执行“一票否决”的基础上,该市探索实施“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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