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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全面推行主体责任报告“二级制”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5-05-20 14:46

近日,秀洲区制定下发通知,在全区7个镇(街道)和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二级制”,即在区委、区纪委听取镇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口头报告的基础上,镇级党委、纪委延伸一级,听取村(社区)党组织和基层站所(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全面推进镇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选定重点对象。将全区142个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镇级下属的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的重点对象,各镇(街道)每年按一定比例选定听取。

二是设定基本内容。参照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从区层面设定村(社区)报告重点7个、站所(部门)报告重点6个。各镇(街道)有针对性进行充实完善,比如王江泾镇结合小城市建设,将“七事阳光”工作作为重点内容。

三是实行综合反馈。从镇分管(联系)领导以及信访、内审等渠道掌握村(社区)、站所(部门)工作信息,在听取口头报告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对涉及党风政风、作风效能、信访等情况一并进行通报反馈。

四是加强督促整改。听取口头报告的会议记录由报告对象签字,作为单位廉政台账;镇级纪委梳理汇总问题,实行立账整改。区纪委(监察局)联镇(街道)领导列席参加报告会,检查、督查镇级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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