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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三个倒逼”督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5-05-04 14:45

去年,平湖市积极探索实施了三个倒逼法,全力保障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职。一是实施监督案例上报制,倒逼基层履行监督责任。制定实施月度“零报告”制度,要求基层纪检组织定期上报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以监督案例形式上报。到目前,共收到基层上报的各类问题63个、典型监督案例30多起,并评选出14个优秀监督案例,引导基层想监督、敢监督、会监督。同时,举办监督案例讲堂,选取优秀典型监督案例,就如何有效开展调查、如何制作调查笔录、如何撰写调查报告等纪检监察实用知识进行讲解,去年共举办4期,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二是实施调查任务交办制,倒逼基层履行监督责任。建立“联合监督库”,由委局机关、派驻(出)机构、镇(街道)纪委三级组织中的纪检监察干部组成,实行一事一交办、人员临时定。明确调查工作标准,每次调查,必须理清问题的现状、存在问题的原因、相关部门和干部是否存在责任、问题整改的建议和干部问责的建议。对明显违反规定、造成较大损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对相关人员作出调查笔录,经签字画押后上报市纪委。对调查报告进行集体审议,一般事项提交市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定,重大事项提交市纪委常委会审定。2014年开展专项调查督查38项,问责党员干部24人次。三是实施监督力指数考核,倒逼基层履行监督责任。出台《平湖市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力指数考核办法》,将全年工作分为十二大项、41小项,每项工作设定考核分值。考核坚持突出主抓主业、突出问题导向,并专门开发设计网上考评系统,实施网络考评。考核中强调主动发现、解决问题的实施加分,被上级发现、曝光问题的实施扣分,问题严重的“一票清零”。2014年,全市共评选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9名,并评选出5名纪检监察工作特殊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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