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秀洲区纪委强化“五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5-04-23 14:39

近年来,秀洲区纪委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着力构建五项保障制度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报告评议制。明确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每年1月底前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上级党委、纪委适时分别听取有关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口头报告,2014年起连续两年全区50家单位实现书面报告与口头报告全覆盖,同时2015年着手部署推行镇级党委、纪委听取下一级党组织的口头报告工作,层层传导压力。2015年分别组织区纪委委员对主体责任报告开展审阅评议,制作评议表设4大类12小项的评议标准和2项意见建议,逐个对镇(街道)、区级机关部门党委(党工委)主体责任报告提出阅评意见,共收到书面意见35条次,当面征求各类意见建议26条,既点出工作亮点,也提出不足和薄弱环节。比如,提出加强农村基层“三资”监管、强化重点岗位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等。

二、强化约谈提醒制。明确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责任,整合全区信访信息资源,根据“责任清单”要求,委托下级党委、纪委开展信访监督,妥善解决管辖范围和管理干部的实际信访问题。2014年共委托下级党委、纪委开展信访监督4件4人,其中区管干部3件3人。落实《秀洲区信访监督实施办法》,明确有关程序性规定,制作谈话、函询等规范性文书格式,由下级党委“一把手”、纪委书记签字背书,做到有迹可循。区纪委严把信访监督后的结果审核关,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切实抓早抓小。2014年以来,通过实施信访监督,组织调整1件1人,通报批评1件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件1人,责令整改问题3件3人,澄清问题7件 11人。层层落实约谈提醒要求,2014年各镇(街道)对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就责任落实情况也开展了约谈,实现全覆盖。

三、强化巡视督察制。明确程序和要求,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巡视督察。2014年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组成13个巡察组,对全区7个镇(街道)和42个区级机关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督察,首次实现了“全覆盖”,共发现各类问题152个,收集意见建议21条,进行廉情约谈58人次,督促工作整改,以巡察成果助推“两个责任”落实。今年又突出问题导向、发挥利剑作用,组织力量启动对镇级选人用人、村级财务管理和镇级国有资产管理等三个领域开展专项巡察。

四、强化考核追究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对镇(街道)和区级机关部门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每年年底由区领导带队进行检查考核,考核优秀单位在区三级干部大会上进行表彰。落实问题整改,在做好年度检查考核情况面上反馈的基础上,针对部门在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私人订制”整改清单,结合主体责任口头报告,进行“一对一”反馈,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抓好整改落实。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作风问题较多的单位,在年底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2014年对领导班子成员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区经商局、油车港镇实行“一票否决”。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相对集中的镇(街道),由区纪委会同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开展联合约谈。

五、强化履职保障制。强化区纪委对下级纪检组织的领导,层层落实改革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各项要求,保障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工作职责、方式和要求,着力提高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落实镇(街道)纪委书记专职专用要求,今年初各镇(街道)纪委干部全部调整到位,选优配强力量,集中精力抓主业。全面深化区级机关派驻纪检组织统一管理工作,制定《区纪委各纪工委“四重一大”监督实施办法》,《秀洲区纪委纪工委(监察室)工作规程》等制度,明确纪工委4项职责权限、5项工作任务和7项工作制度,全面深化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现有序、有为、有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