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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纪委“抓早抓小”有效预防腐败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5-04-23 14:37

近年来,海盐县纪委坚持把“抓早抓小”作为预防腐败的关键点,通过宣传教育、廉情预警、正风肃纪等手段,着力从源头上防范控制,达到了防微杜渐的良好效果。

一是多措并举抓宣教。开办“一把手”清风讲坛,通过主要领导上廉课、敲廉钟,促进班子成员主动思廉、践廉,履行好“一岗双责”。2014年,由县委书记作廉政教育第一讲,截止目前已有12名“一把手”公开为党员干部授课。开通“盐邑清风”官方微信,构建“要闻”、“图说”、“曝光”等版块,切实发挥手机端“微宣教”作用,目前已推送微信62期。开拍廉政微电影,结合我县查办案件,拍摄微电影《后悔无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达到警示作用。同时,进一步丰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套餐内容,通过公开廉政承诺、赠阅廉政书籍、建立廉政档案等,督促角色转变,守住清廉底线,时刻自警自省,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是科学规范抓预警。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在全市率先建设“廉情信息预警系统”,运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对全县单位、党员干部加大监督力度,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祸。该系统运行以来,已将全县500余家单位、28000余名党员干部纳入监督范围,收集到廉情信息1100余条、社会资源信息30余项,发出预警提示73个。配套出台《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拉起挽救和保护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防线。2014年,县纪委共开展提醒谈话16人次,诫勉谈话13人次。

三是正风肃纪抓细微。健全制度,严令禁止,狠抓作风建设常态化,避免“温水青蛙”,杜绝微腐败。在日常监督方面,出台《关于落实正风肃纪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县纪委牵头负责、特定职能部门配合参与、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正风肃纪工作网络,加大对“节日病”、“吃喝玩”、“慵懒散”、“奢靡风”等问题的查纠力度。去年至今,全县已开展正风肃纪检查76次,发现问题67个,问责追究39人,其中科局级干部3人。在责任追究方面,出台《海盐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效能行为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连带追究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甚至主要领导责任。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去年以来2名科局级领导干部因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被追责了领导责任,受到到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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