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海盐县“谈、领、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5-04-09 11:32

海盐县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积极建立健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履责情况“当面谈”。为突出“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作用,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现场检查方式,特设单独谈话环节,由县领导对16个重点检查单位“一把手”进行“面对面”谈话,平均谈话时间达1小时以上。 

  了解其“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当前不足及下步打算。同时,就“廉情信息预警系统”发出的警示作出廉政提醒,要求“一把手”管好自己,管好班子,管好所在地方或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履责内容“分项领”。厘清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间的权力关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点题分责机制,推进“一岗双责”落实。2015年,在县级党政领导认领实施21项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将点题分责工作模式进一步向镇(街道)、部门延伸,比如澉浦镇26名班子成员根据业务实际和条线特点认领廉政项目24个,涉及选人用人、工程建设、资金使用、阳光征迁等方面内容。 

  三是履责成绩“现场考”。召开2014年度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汇报会,由县纪委委员当“考官”,现场听取镇(街道)、部门(单位)共17个单位的“一把手”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口头汇报,并就有关问题当面进行询问质询,提出要求。另外,县纪委常委会根据汇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及县纪委委员评议意见进行反馈,要求汇报单位当场表态、限期整改,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