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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一表式”反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结果精细化落实“两个责任”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5-03-27 11:30

近期,海宁市对全市各镇(街道)、部门(单位)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进行“一表式”书面反馈,公开细项得分,明确相对位置与问题不足,精细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是公开细项考评得分。一改以往只公布总体情况、不公布细项得分的做法,不但公布综合得分,还将“两个责任”的考核情况细分为组织领导责任、支持纪检工作、源头预防腐败、选拔任用干部等15个小项,公布具体量化考核得分情况,加扣分情况精确到0.1分,使被考核单位清楚工作“短板”,以便有针对性的整改提升。全市12个镇(街道)、50多个部门(单位)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考核情况全部反馈到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手中。二是明确考评相对位次。除公布被考核单位具体得分、失分情况外,还公布该单位的考核相对位置。对考核单位的综合得分构成,以及在同一考评组的相对位次,设计“综合得分构成及对比”柱状图和“综合得分相对位置”曲线图,将被考核单位与同一考核组的最高得分、最低得分和平均得分进行直观对比,使被考核单位更加清楚自己的优势与不足,促使增强工作主动性与紧迫感。三是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针对考核发现的全市普遍情况和被考核单位的具体问题,分“个性要求”和“共性要求”两类提出具体化、有针对性工作建议,共向全市各单位提出个性工作要求80余条,并进行重点督办,要求在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抽取17个单位,组织党委(党组)书记向市纪委逐一当面汇报整改落实情况,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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