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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纪委实施监督力指数考核促基层执纪问责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4-12-26 11:02

为促使基层主动有为、提高基层自主调查的能力,平湖市纪委出台了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力指数考核办法,促使基层主抓主业、忙在监督执纪问责。一是突出主抓主业。将全年工作分为12大项、41小项,每项工作设定考核分值。涉及监督执纪问责的项目达35项,占85%。其中案件查办、信访调处、案件监督、案件审理共有16项,占39%;正风肃纪、党风、执法效能、纠风等监督项目共19项,占46%;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强调主动发现、解决问题的实施加分,被上级发现、曝光问题的实施扣分,问题严重的“一票清零”。共有15项为加分项目、12项为扣分项目、5项为“一票清零”项目,其它日常性项目9项。截至目前,已经有23个单位梳理上报了加、扣分项目。三是突出日常监督。专门开发设计网上考评系统,要求基层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上报,每月进行得分情况申报,由市纪委相关职能室审核确认。年终,由各个纪检监察组织总结好年度创新工作,并以监督案例形式上报。截至目前,已经有28个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上报了监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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