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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专项巡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4-12-18 10:56

今年以来,平湖市在开展全面巡查的基础上,按照“查出问题、理出线索、查处腐败、形成震慑”的工作思路,探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到目前,已经开展专项巡查6次,共发现问题54个,提出整改建议30条,提供案件线索7条,已经查处违纪人员4名。 

  一是在问题研判中确定对象。把巡查的视角聚焦在问题集中的单位,明确凡是上年度案发的单位、群众信访问题多的单位、审计建议整改不力的单位为必巡查单位,凡是资金流量大、工程项目多、民生热点多的单位为率先巡查单位。今年,先后对上年度案发的经信局、科技局、农经局实施政府奖补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巡查,对群众信访多的供销社实施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巡查,对建设任务重的独山港镇、水利局实施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巡查。 

  二是在审巡并用中摸清问题。建立审计开道、巡查跟进的工作模式,在审巡并用中摸清问题。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梳理,理出巡查中的检查重点、谈话要点。对巡查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开展二轮审计。目前通过审计发现、巡查再印证的问题8个,通过巡查发现、审计再印证的问题12个。 

  三是在查谈结合中核实问题。注重既有面上问题情况,更有点上问题案例,把问题点准、点实、点到位。全面搜集并查看被巡查单位的台账资料,列出可能的问题清单,带着问题开展约谈。对约谈中新出现的问题,再次组织人员查看相关资料,做到相互印证。对重点性问题,组成调查组,对问题的现状、存在问题的原因、相关部门和干部是否存在责任进行专题核查,并对相关人员作出调查笔录。目前通过约谈了解、查帐再证实的问题14个,通过查帐发现、约谈再印证的问题15个,通过专项调查核实的问题5个。 

  四是在梳理分析中交办问题。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小组成员会议审定后,提交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问题确认后,由巡查小组组长向被巡查单位党组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面对面反馈,点出问题现状、提出整改建议,明确责任领导、整改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 

  五是在明确要求中整改问题。被巡查单位根据报告中的整改建议,针对问题清单列出整改方案,于一个月内上报整改工作措施,经市纪委审核认为符合整改建议要求后,组织实施。半年后,被巡查单位对照整改建议,向市纪委一一就整改措施落实和取得的成效情况进行专题汇报。 

  六是在挖出线索中查处腐败。对背后可能存在腐败问题的,巡查组一对一地向市纪委书记办公会议报告,经集体研判后,填写《案件线索报送单》上报市纪委案管室。今年以来,通过巡查已经发现案件线索7条。通过案件线索提供,平湖市纪委成功查处了平湖市一被巡查单位4名管理人员共同腐败窝案,涉及贪污100余万元、挪用400余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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