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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四措并举”集中治理机关执行“梗阻”促工作作风转变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4-07-10 16:04

今年以来,海宁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范围牵头开展机关执行“梗阻”集中治理行动,重点以机关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干部为对象,通过监督检查、反向评价、阳光预防和问责曝光等四项举措,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中的“梗阻”问题,确保政令畅通,有效提升干部执行力。

  一、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督查,通过“三看”、“三访”、“三查”,着重查找执行打折扣、敷衍塞责等“梗阻”问题,并建立起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督办处置等工作机制。一是督查重点工作落实找“梗阻”。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尤其是“五水共治”、“无违建”创建等,发挥市、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作用,深入一线,看现场、看变化、看结果,查找工作推进中的执行“梗阻”问题。目前,已组织实地督查301次,发现问题559个,督促整改到位361个。二是督查社会意见落实寻“梗阻”。组织开展“民情问效”专项行动,梳理出市长电话、进村入企走访、行风热线等多渠道收集的3145件社会意见建议,通过回访当事人、暗访现场、走访周边群众等方式,寻找意见落实中的“梗阻”问题,对发现的37件办理结果不满意件,逐一督促整改。三是督查改革政策落实查“梗阻”。对45个部门(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排查部门审批事项,抽查审批案卷,跟踪检查审批流程,查找政策落实中部门或人的“梗阻”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限时整改。

  二、实施反向评价。改变以往评先评优评满意的形式,针对不同对象分类开展执行力状况“不满意”评价,倒逼干部提升执行力。一是开展执行力指数评价。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力评价指数,以效能和执行力建设情况、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等为评价重点,量化计分、反向测评、动态分析,定期通报评价结果,对执行力状况差、群众不满意的,视情给予相应处理措施。二是开展末位干部评价。建立公务员量化考核和末位告诫制度,对其中出现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执行“梗阻”等问题的干部,确定为考核评价末位告诫对象,实行3个月告诫期,给予诫勉谈话,停发考核奖金。5月份,对2013年度全市30名末位告诫对象组织了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使干部受到较大触动。三是开展市民评议“梗阻”岗位活动。将与市民接触最密切的196个市级审批服务窗口岗位作为评价对象,公开岗位各类信息,通过现场评价、网上评价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由市民评选“不满意”岗位。年中,对评价排名后10位的岗位进行预警提醒。年末,对排名后5-10名的岗位确定为“梗阻”岗位,给予相应岗位干部及负责人问责处理。活动自5月28日开展以来,已有19713名市民参与评选。

  三、注重阳光预防。多渠道搭建公开平台,扩大公众监督,有效预防执行“梗阻”问题发生。一是搭建重点工作公开平台。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在《海宁日报》建立“第一重点”专版,动态亮晒重点工作进展,每月公布“五水共治”、“无违建”创建中的十大反面典型,跟踪报道直至问题解决;每季度公开重点经济工作进度和镇(街道)排名。每月召开“五水共治”、“无违建”创建工作例会,并通过有线电视直播方式进行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搭建干部绩效公开平台。在政务网建设干部日志系统,推行“年初晒承诺、日日晒进展、年末晒结果”的工作管理机制,要求每位干部每天记录工作日志,并通过系统进行公开,接受全体干部监督,促进工作绩效提升。三是搭建群众意见公开平台。在海宁门户网站建立“三民快车道”,全过程公开“三民”走访中群众意见建议的交办情况、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有效预防意见建议办理中的“梗阻”问题。平台建立以来,已办理群众意见1014件。

  四、强化问责曝光。对发现的执行“梗阻”问题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实名通报、媒体曝光,开展惩戒警示。一是严格问责问效。对“梗阻”案例中涉及的党员干部一律严肃问责,今年已对6名“河长”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干部给予效能问责,其中2名为科(局)级领导干部;对7名副科(局)级领导干部开展约谈;对5名违建自拆不力的村书记停职处理。二是加强实名通报。对督查发现的执行“梗阻”典型案例,一律予以实名通报,目前已下发相关通报14期。如对审改专项督查发现的32个问题全部实名通报,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对3起在“五水共治”中执行不力的案例,点名道姓通报到人。三是突出媒体曝光。对出现“黑臭河”、发生违建问题较重的镇、村,在海宁电视台直播的全市性会议上公开曝光,对“无违建”创建中执行不力的党员干部,在报纸予以公开。如5月30日《海宁日报》头版头条,曝光了9名村干部违建自拆存在的问题;6月14日,对其中5名仍存在问题的村书记在《浙江日报》予以曝光,推动了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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