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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以“三督两报告”强化主抓主业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4-03-21 15:43

  为破解纪检监察组织“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这一问题,平湖市通过管理机制的创新促进监督意识和能力的提升,让执纪监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旋律。

  1、项目化监督。通过梳理,将公众意见大、廉政风险高、违纪案件多的工程建设项目、政策性奖补资金、农村集体“三资”、国有资产出租、作风效能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10个方面20多项具体性工作作为监督重点,并分门别类建立监督流程,由市纪委常委领衔,委局职能科室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实施项目化监督。

  2、联动化监督。将全市8个乡镇和26个派驻(出)部门,按照职能进行分类划分,分别建立农业农村、工程项目、行政执法、社会管理等联合监察工作室。同时,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按照特点特长,分别建立案件查办、行政执法、作风效能、“三公”管理、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六大专业人才监督库,解决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不足、监督能力不强问题。2013年,全市共开展联合监督30余次,发现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120多个。

  3、责任化监督。确定1名委局班子成员、1-2个室定向挂钩联系一个乡镇和若干个派驻(出)部门,了解、掌握挂钩单位执纪监督情况。要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每年开展一批专项监督检查并形成监督报告,每年向上级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考核测评。对所在单位出现重大问题,应报告而未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纪检监察负责人的责任。

  4、分工情况报告。要求纪检监察负责人不得分管其它业务工作,在班子内的分工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备案,全市8个乡镇、26个派驻(出)部门纪检负责人不再分管业务工作38项。同时要求,在参与中心工作的同时,纪检监察干部将80%以上的工作精力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并以工作日记的形式加以体现,接受上级纪委的抽查。

  5、监督情况报告。注重让纪检监察干部忙在执纪、忙在监督,基层每月以案例形式上报执纪监督情况,详细上报监督项目、参与人员、监督对象、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并组织开展优秀监督案例评选活动。对部门和乡镇开展的重点性和难点性工作,以市纪委的名义实施监督,联合兄弟单位人员参加,并每季定期召开监督工作例会,交流监督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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