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浙江专项治理村经济合作社腐败和作风问题 五级联动守好集体钱袋子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7-20 19:00

颜新文 杜玲玲 王昆乐

  “沟溪乡高山窑村经济合作社收取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工程款1510888.30元直接冲减在建工程,不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日前,衢州市柯城区纪委监委根据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结果,对11条问题线索及处置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

图片

  嘉兴市秀洲区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成立专班,通过调阅台账、检查财务、走访群众、实地盘点资产等方式,加强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有力监督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廉动力。图为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在王店镇向群众了解情况。徐华隽 摄

  村经济合作社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也是基层村社廉政风险较高的领域。为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助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今年3月以来,浙江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启动村经济合作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据悉,该专项治理是浙江省纪委监委今年确定的10个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项目之一,此前,省纪委监委已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浙江共有2.3万个村经济合作社,拥有集体资产8900亿元。省纪委监委坚持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村经济合作社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本次专项治理围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经营、分配、监督过程中存在的贪污受贿、谋取私利、违规经营、权力寻租、流失资产、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回头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集体“三资”领域全覆盖、问题治理化解全覆盖。

图片

  云和县纪委监委紧盯产业帮扶政策落实、工程项目招投标、村集体“三资”监管等重点,严查农村经济合作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精准监督推动经合社规范运行。图为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走访雪梨项目基地,了解相关情况。张健 摄

  聚焦村经济合作社腐败的关键环节,浙江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摸排村经济合作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全面建立起定期会商、问题起底、线索发现、线索移送、问题整改、问题查处、督办问责、公开通报等联动工作机制,构建起专项治理工作闭环。为确保应改尽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老问题”整改全面彻底。

图片

  台州市椒江区纪委监委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分配等情况开展靶向监督,依托“村情一码通”大数据平台,助推村集体盘清“家底”,给百姓亮出“明白账”,切实守护好村集体的“钱袋子”。图为该区纪检监察干部指导群众使用“村情一码通”。王媛 摄

  针对基层“一把手”权力集中,村经济合作社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等现象,浙江省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分析村(社)换届后“一肩挑”和村“两委”任期变化的新情况,创新监督方式,着力破解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群众监督难的难题。松阳县纪委监委针对“一肩挑”后村级权力相对集中等特点,制定由“权力清单图”“风险防控图”“三色预警图”组成的集明权、防控、监测、预警为一体的“廉情地图”监督体系,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同时,制订出台《松阳县加强对村级“一把手”监督实施意见》,开展村级“一把手”及其亲属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专项治理行动,并将“监督一点通”平台、“廉情地图”、农村党员干部规矩规范等制作成“清廉三码”,张贴公布,通过全民监督督促村级“一把手”廉洁履职;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明确重点监督对象、重点监督范围,按照村(社)集体“三资”规模较大、村(社)级信访问题突出、村(社)“两委”成员违纪违规问题多发等情况,将部分村(社)主要负责人纳入提级监督范围,实施提级报告约谈、提级监督执纪、提级督促整改、提级廉情直报四个“提级”。

图片

  杭州市临安区纪委监委靶向治理农村经济合作社腐败和作风问题,“室组地”联动深入一线开展专项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图为该区清凉峰镇纪检监察干部实地走访杨溪股份经济合作社。方力行 摄

  专项治理治标更要治本。针对治理中发现的经合社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治结合、纠建并举,督促指导各地逐步规范集体资金支出、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行为,实现“惩、治、防”一体推进,为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清廉动力。日前,杭州市拱墅区组织全区各经济合作社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警示教育中的一个突出典型案件,是原拱墅区东新街道沈家经合社党委书记、董事长潘某某案。今年1月,潘某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拱墅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同时,区纪委监委推动区委组织部、区发改经信局等部门制定发布“1+12” 经济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对经合社管理。此外,针对经济合作社“账外失管”等问题,温州龙港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历史欠账”清零行动,“挂牌”整治29个问题突出经合社,排查整改各类问题133个,涉及金额1700多万元,收回侵占资产216.25万元,清退违规资金162.51万元;针对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绍兴市越城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农水局起底经合社各类合同7699个,组织全面审计,分类精准对照处置,同时建立村集体合同定期自查机制等制度机制,补齐制度短板;针对拆分小微工程规避招投标问题,象山县纪委监委多次与主管部门县政务办沟通协商,修订了《象山县村级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着眼做好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注重问题整改成果运用,建章立制抓长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