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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动公办高校突出问题治理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15 09:15

  “我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愧疚和不安,今后我将切实加强规矩意识,规范使用科研经费,争做一名廉洁自律的高校科研工作者……”日前,绍兴文理学院教师王某主动报告自己通过虚列亲属劳务费的方式,套取科研经费11.4万余元的问题,并主动退回套取款项,学校党委综合考虑后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王某的主动报告源于浙江省纪委、省教育厅联合部署开展的公办高校违规兼职清理、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物资采购领域专项监督,即“一清理、两专项”工作。

  为深化“清廉学校”建设,持续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16月起,浙江省纪委、省教育厅在全省公办高校部署开展“一清理、两专项”工作。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各高校党委统筹推进,围绕干部、教师兼职未依规报批、采取非法手段贪污侵占挪用科研经费、物资采购信息不公开、程序不规范等17个突出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分析、依规清理纠治、开展检查审核等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推动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质增速。

  高校教师违规兼职创业既存在利益冲突风险,又不利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在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的督促指导下,全省各高校深入摸清教职工兼职底数,领导干部带头自查自纠违规兼职问题。同时,对照省纪委、省教育厅汇编的16项兼职制度,查纠制度落实走偏走样、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温州医科大学紧盯“关键少数”,督促11名未依规办理兼职审批的处级干部及时完成整改,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3名新提任处级干部清理提任前的企业兼职、1名附属医院班子成员退出年薪50万元的未报批兼职。浙江工业大学对1名违反离岗创业协议、违背职业道德的教师,依规作出解除聘用合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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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医科大学纪委深入解读高校教职工兼职创业系列政策,在对教职工兼职创业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开展全面排摸、全面清理。图为该校纪委会同学校人事部门对教职工个人兼职公示信息进行核实比对。温州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干部 陈伟 摄

  针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责任划分不够清晰、项目结题后未及时清理结余资金等问题,各高校进一步明确学校纪委、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职责权限,构建学校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和科研项目团队各负其责的管理体系。浙江财经大学进一步调整优化科研项目资金使用期限及流程,建立科研项目经费随机抽查机制,防范项目负责人因资金到期收回而产生套取科研经费和突击花钱等风险。在各高校纪委的监督推动下,1652个科研项目的2280万余元结余资金完成结转,既盘活了科研资金,又在源头上消除了隐患。

  “之前科研项目的每一笔支出都要用笔记下来,担心超预算违规,现在有了‘科研安’的监督和提醒,不用再为此操心了。”近日,浙江传媒学院“科研安”监督系统科研人员座谈会上,一位科研项目负责人感慨道。

  作为全省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第一批重点突破的应用场景,“科研安”监督系统能够主动发现项目申报、预算执行、劳务费发放、预警问题处置4个环节的异常情况,并将提升精准监督、及时提醒科研人员、规范处置流程、方便管理决策融为一体,化解潜在的科研经费管理风险。“科研安”监督系统上线运行以来,该校将1456个科研项目纳入监管,涉及项目人员6298人次,涉及金额超3亿元,处置预警信息50条,为安全使用科研经费提供了有力保障。

  物资采购各环节是否存在权力寻租、监管盲区、制度空白?带着这些问题,各高校纪委综合运用实地走访、听取反映、个别约谈等多种方式,对科研、医疗、后勤、项目建设等方面物资采购权力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同时,与属地纪委监委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校区建设过程中,该校纪委会同湖州市南浔区纪委监委对物资采购重点环节进行调研监督,组织召开物资设备采购工作廉政谈话会,督促制定《南浔校区配套物资设备采购清单编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着力防范和化解项目推进中的廉政风险。

  “一清理、两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74所公办高校共组织开展专题座谈、学习研讨等1300余场,规范和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兼职3438项,发现和查纠科研经费方面问题836个,责令上交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款项1422万元,推动开展物资采购领域各类宣传教育1468次,修订和完善制度291项,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32人,有力推进高校系统治理迭代升级,有效保障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健康发展。

  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一清理、两专项”工作,以系统治理强化高校政治建设,以协同监督纠治高校突出问题,以深化改革护航高校事业发展,为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颜新文 张俏 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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