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廉洁过节“十严禁” 纪律提醒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2-12-28 16:14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市纪委市监委就廉洁过节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醒如下。

  一、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名贵特产等。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

  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

  四、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垂钓等活动。

  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六、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七、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八、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九、严禁随意增加基层负担,防止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十、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