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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规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

市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2-06-01 20:49

  6月1日,市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章建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依规治党的重要性,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见效。要在深化依规治党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一把手”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充分发挥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剖析整改、举一反三,在党内法规大框架下完善市域层面配套制度体系,更好地把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增强执规执纪的坚定性,敢于执纪、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坚持挺纪在前,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高标准,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祸。要坚持执纪必严,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行为,持续纠治在贯彻落实党内法规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有规不依、执规不严、破规违纪、逾矩越线的人和事,使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得到充分释放。要坚持以案明纪释法,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教育、案件警示教育,讲清讲透纪律规矩,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升遵规守规的自觉性,在执行制度上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带头抓好制度执行。要以“学”为牵引,将法规制度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重点内容,建立常态化学规学纪学法制度。要以“行”为支撑,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要以“守”为关键,以开展“以案为鉴严约束、护航‘窗口’铸铁军”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明确权力边界,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会上,王险峰、蒋宇风同志交流了学习体会。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委机关各部室(含巡察办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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