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关于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共5名,其中文字综合岗位2名、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3名。
二、选调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一般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身体健康(符合我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
2.文字综合岗位还需具备的条件: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办公室文字综合、信息宣传等岗位工作经历,领导讲话、重要文稿主要执笔者的优先考虑,有2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
3.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还需具备的条件:法学、侦查、财政、财务、会计、审计、金融、证券、网络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或有各级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等机关部门2年以上工作经历(经常出差、工作任务重,适合男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部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推荐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需征得本人同意,个人自荐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自荐人选由本人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将《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组部编辑器版)、《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稿、扫描件以及原件材料送至嘉兴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嘉兴市南湖区广场路1号市行政中心5号楼715室)。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17时30分。
2.资格审核。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对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选调数量1:3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未入围笔试人选,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素质测试。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照文字综合岗位、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分别进行。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照选调数量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的,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5.公示调动。经综合研判,由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注意事项
1.组织推荐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2.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组织推荐和自荐人选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521681。
附:1.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报名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