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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委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1-06-17 17:00

“身为公职人员,我罔顾党纪国法,把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这一切都是贪婪在作祟,如今悔之晚矣……”面对调查,嘉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原副所长孙某某追悔莫及。2011年至2019年之间,孙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此外,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问题。2019年11月,孙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蝇贪”虽小,其害如虎。近年来,市监委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突出位置,持续纠治不正之风,坚决惩治蝇贪蚁腐,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强化统筹引领,推动监察体系“固本强基”

“收到拖欠租金71222元,电费6796元……本次监督情况现向全体村民公示。”2020年8月初,桐乡市屠甸镇纪委监察办在开展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在海星村开展实施“你点单,我监督”活动,由村民投票来决定专项监督事项。最终,“村集体出租资产租金专项监督”一项获得了最高票数。据悉,海星村现有出租资产20多处,年租金近200万元。该村监察工作联络站通过查看台账、实地上门等方式对全村25处出租房进行了细致检查,共发现租金未及时收取1处,水电费未及时收取2处,涉及金额近8万元。在专项督查结束后,村两委立即行动,进行收缴。该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改。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众关心的问题,就是监察工作联络站监督的重点。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市基层监察对象达到8.2万人,较改革前增加3.6万人,针对监察监督在基层可能出现的真空地带、薄弱环节,市监委建立“市指导、县主抓、镇落实”的一体推进机制,实现县级监委向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全覆盖、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激活了基层监督的神经末梢,做到在一线查问题、解难题、化积案。


深入专项整治,解决群众企业“急难愁盼”

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时任南湖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骗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和特别扶助资金,共计279120元,用于个人炒股和日常消费,严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2019年1月,张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扶助资金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群众的“痛感”极为深刻。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纠正什么。以专项整治为抓手,聚焦疫情防控,严查“表格抗疫”、“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问责208人。聚焦扶贫领域,制定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市县镇三级监察干部联动走访低收入农户16636户,督促主管部门纠正违规发放补贴1004人。聚焦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排摸起底问题线索53条,问责追究2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71亿元。


坚持问题导向,整肃群众身边“微腐蝇贪”

海宁市袁花镇东风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村民委主任陆某某,在2010年至2018年任村干部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并利用分管村交通工程建设、建房、全面负责村行政工作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2019年7月,陆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基层干部手中的权力看似“微小”,但却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本该为群众办实事的权力,却成了有些干部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坚持“年年有谋划、年年有重点”,严纠“吃喝风”,严查“微腐败”,严办“保护伞”。2017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镇村干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40起706人,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有进行时,没有结束时,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将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把“关键小事”作为“民生大事”,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将整治成果转化为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生动实践,让监督调查处置有力度更显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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